关于湖南省征集2017年度国家科技奖推荐项目的通知

2017年03月13日 15:26  点击:[]

各有关单位
湖南省征集 2017年度国家科技奖励推荐工作 已经开始 ,现将 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奖种
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
二、推荐条件
1、推荐 项目符合 国家 科学技术奖励条例》及《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实施细则》 的推荐要求
2、近年来 曾获得过 湖南 省科技奖励 一等奖, 主要技术内容未获过国家科技奖
3、推荐国家自然科学奖的,须 在科学上取得重要进展,学术上为国际先进水平,并为学术界所公认和引用,推动了本学科或者其分支学科的发展,或者对经济建设、社会发展有较大影响
推荐国家技术发明奖的,须 属国内外首创,或者国内外虽已有、但尚未公开的重大技术发明,技术思路新颖,技术上有较大的创新,技术经济指标达到了同类技术的先进水平,对本领域的技术进步有推动作用,并产生了明显的经济效益或者社会效益
推荐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的,须 在技术上有较大创新,技术难度较大,总体技术水平和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达到了国内领先水平,并接近国际先进水平,成果转化程度高,创造了显著的经济 社会 效益,对行业的技术进步和产业结构调整有较大意义
4、 无知识产权争议或其他异议;
   5、 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奖项目 提交论文8篇, 论文必须发表3年以上;申报国家技术发明奖和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项目成果应用必须3年以上(即2014年1月1日前 发表或应用 );
   6、 列入国家或省部级计划、基金支持的项目,应当在项目整体验收通过后推荐
   7、 2016年度经评定未授奖(通过形审进入评审程序)的国家科技奖推荐项目不能推荐;
   8、 2015年 2016年国家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获奖项目 所有 完成人(创新团队除外)不能推荐;
   9、 同一项目不能多奖种、多渠道重复推荐;
   10、 同一人同一年度只能作为一个推荐项目的完成人。
三、推荐要求
国家 科技 奖实行限项推荐,项目推荐将采取 湖南 省奖励办先行材料审核、专家评审、 湖南 省科技厅审定推荐 的方式进行。
项目完成人根据国家科学技术奖励的条件,参照201 7 年度国家科技奖励推荐工作要求和推荐书格式,提供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简介(1200字以内)、主要科技创新内容(4000字以内)、客观评价和经济社会效益,以及省部级 科技奖励 获奖情况 ,并 以目录形式列出主要的有关证明材料。
请各 有关单位 加强 组织宣传,认真做好201 7 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推荐项目、人员的遴选和推荐材料的审核把关工作。项目材料一式 份(已经交过材料的项目组请按再2017年版本补交一份)于11月 1 5日前送达 科研部 奖励办。
联系人: 黄丽花、阮丽君
电话: 88876073
地址: 一办 425室

科学研究部
2016年11月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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