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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结项材料要求

2016年09月22日 15:57  点击:[]

   以下材料请用牛皮纸信封袋袋装,并将《鉴定结项审批书》封面复印贴于其上:

1.中国知网出具的查重报告2份

1)如以研究报告、专著结题,或阶段性成果中有未公开发表的论文,均需查重;

2)如引用自己的阶段性成果,请务必在文中做好引用、注释标注。

   2.《鉴定结项审批书》2份

1)要求最新版,A4纸型,于左侧装订

2审批书中所有填写的日期与提交至省社科规划办的日期控制在10天以内

3涉及计财处、审计处审核的地方,请项目负责人自行前往相关部门沟通并盖章

4)请打印财务明细,每页均需盖财务章

5)预期成果形式、项目组主要成员应与申报书一致,如有变化,需先提交《重要事项变更表》,报全国社科规划办审批获批后,方可结题。

3.最终成果打印稿6套

1要求匿名匿单位

2)如有论,请复印“封面”、“封底”、“版权页”、“目录页”和“论文正文”5部分。

   4.《最终成果简介》2份

   5.光盘2张

1)包括电子版成果、成果简介(word版)

2)光盘上用马克笔标注“学科类别”、“项目负责人”、“工作单位”、“项目号”。

   6.其他事宜

   凡以博士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基础申报的项目,须提交1份博士论文(报告)的电子版,并书面说明结项成果与原论文(报告)的区别和联系,以及在内容、观点、结构、研究方法等方面的改进与提高(6份,其中5份交鉴定专家审核)。

请有结题需要的老师先将《鉴定结项审批书》、阶段性成果、最终成果各做一本,送一办503审核后,再按上述要求提供完整材料。

上一条: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成果鉴定和结项有关规定 下一条:中南大学人权研究中心入选第三批国家人权教育与培训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