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1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通知

2015年01月12日 11:33  点击:[]

关于组织申报201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通知

各二级单位及相关科研人员:

为了更好地组织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进一步提高基金申报项目的质量,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关于201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申报等有关事项的通告》(附件1)通知要求,现将我校201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仔细阅读《201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

科学研究部购买了的少量纸质版《201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以下简称《指南》),将发给各二级学院科研秘书,其他科研人员可以于1月中旬后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网站上浏览电子版(网址如下:www.nsfc.gov.cn,PDF版见附件)。

二、注意201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新变化

2015年起各类型项目均须登陆“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isis.nsfc.gov.cn)在线填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没有系统账号的科研人员请联系本单位科研秘书开通账号。申请人应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201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和相关类型项目及资金管理办法,并按照各类型项目的撰写提纲及相关要求撰写。

杰出青年基金资助期限为5年,资助经费为400万元/项(数学和管理科学280万元/项)优秀青年基金资助期限为3年,资助经费为150万元/项,创新研究群体资助期限为6年,资助经费1200万元/项(数学和管理科学840万元/项)。

2015年起国家基金委不再提供超项检查服务,但向单位提供《在研项目人员信息表》,目前此表已发给各单位科研秘书,请各项目负责人在选择项目中高级职称成员时先查询该表,各单位科研秘书请将本单位项目申请书中涉及的高级职称人员导入该表进行人工超项检查。

2015年起,各类项目申请经费分为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两部分,其中,直接费用包括设备费、材料费、测试化验加工费、燃料动力费、差旅费、会议费、国际合作与交流费、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劳务费、专家咨询费、其他支出;间接费用是指依托单位在组织实施项目过程中发生的无法在直接费用中列支的相关费用,主要包括依托单位为项目研究提供的现有仪器设备及房屋,水、电、气、暖消耗,有关管理费用的补助支出,以及绩效支出等。《指南》所列资助强度为直接费用与间接费用之和。申请人只需填报直接费用部分,间接费用及项目申请经费在申请书中自动生成。请注意生成后的项目总经费须基本在《指南》规定的资助强度上下

申请人及主要参与者均应当使用唯一身份证件申请项目,曾经使用其他身份证件作为申请人或主要参与者获得过项目资助的,应当在申请书中说明,否则按不端行为处理,依托单位负有审核责任

允许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负责人在结题当年申请面上项目,即2012年获得青年基金,项目结束时间为201512月的青年基金项目负责人。

上两年(本次指2013年和2014年)连续申请面上项目未获得资助(包括初审不予受理的项目)的申请人,当年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面上项目。

上年度获得面上项目(包括一年期项目)、重点项目、重大项目、重大研究计划(不包括集成项目和指导专家组调研项目)、联合基金项目(指同一名称联合基金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包括一年期项目)、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特殊说明的除外)、国家重大科研仪器设备研制专项资助的项目负责人,当年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同类型项目。

避免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与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重复资助。正在承担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负责人,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已经结题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负责人,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时,应当提交由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颁发的《结项证书》复印件,加盖依托单位公章后,作为附件随纸质申请书一并报送。同一年度内,已经申请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申请人,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三、请各二级单位做好申报组织和形式审查工作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各院系学术委员会、主管领导、科研办和科研秘书要积极组织,合理安排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对本单位以往的基金申报工作进行认真总结,找出申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指导本年度的申报工作;

2.组织学科专家对本单位申请项目进行论证,由申请人简述项目的意义、研究目标和内容、技术路线和研究方法、人力组织等,由专家提出修改意见,提高选题的准确性和项目质量;对未获得资助项目的全文反馈意见应及时收集整理,分析原因和提出修改意见,督促申请人做出相应的修改;

3.各单位要对本单位申请项目进行分类,同类内容的项目应进行合理的组织和分流,避免重复申请和内部竞争;

4.特别关注本期集中申报期间基金委受理的项目类别,未在集中期申报的暂不受理;

5.各单位科研秘书为没有账号的申请人员注册基金委ISIS系统用户名和密码,并指导其登陆填写;

6.项目申请者需另外单独提交本人和项目组成员的身份证复印件和学位证复印件,交由二级单位科研秘书逐一审核,身份证复印件和学位证复印件由各二级单位存档,科研部将对二级学院的检查情况进行抽查。请二级单位科研秘书认真做好申请人资格审查(基金委ISIS系统网页可进行人员项目信息查询)。按照“限项规定”严格掌握本单位项目申请人可以申报的项目类别,特别要统计本单位攻读在职研究生的人员。组织新进本单位工作或新获得学位的人员到人事处核实个人身份证号码、职称和学位情况。

7.请各单位认真进行申请书形式审查工作和超项检查工作,请各单位科研秘书请将本单位项目申请书中涉及的高级职称人员导入《在研项目人员信息表》进行人工超项检查。学校审核发现不符合要求的申请书将不予上报。

四.2015年度申请书的格式要求

1.申请书全部为在线填写,请各申请人2015115日后登录ISIS系统,填写前请详细阅读系统培训手册(https://isisn.nsfc.gov.cn/egrantweb/),并按所申报项目类型的撰写提纲进行在线填写,填写完成后需检查生成的PDF版本的完整性,并确保纸质版和电子版一致。

2.准确选择相应申请项目的资助类别和亚类说明,根据《指南》要求选择或填写附注说明,按照各类型项目的撰写提纲及相关要求撰写申请书,并将申请书附件材料电子化。申请人完成申请书撰写后,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下载并打印最终PDF版本申请书,向依托单位提交签字后的纸质申请书原件以及有关证明信、推荐信、承诺函和其他特别说明要求提交的纸质材料原件。

3.部分项目申请书需要附加单位“学术委员会推荐意见”,请各二级单位认真组织学术委员会专家进行论证并完成推荐意见的填写工作,“学术委员会推荐意见”需要提前盖章并扫描上传,故请提前完成,盖章时也须有《中南大学科研用章登记表(须盖二级单位公章)》。

4.申请书填写完成后请严格按照《201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形式审查明细表》(附件2)进行自查。

5.申请书上的二级单位严格按照二级单位全称填写,学校将按单位进行项目申请、资助经费和资助率统计工作。

五.申报工作具体时间安排及要求:

时间安排

具体内容

12-3月1

申请书写作

个人完成申请书填写,二级单位组织开题论证,45岁以下申请人必须开题

33-3月7

二级单位进行申请书形式审查和人员资格审查

312-15

科学研究部依据时间安排统一接收各二级单位上报的申请书纸质文件、《关于报送201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的报告(单位填写并盖章)》、个人承诺书(申请者填写)、形式审查明细表(申请者填写)、系统导出的二级学院申报清单

单位

具体上交时间

其他二级单位

312

商学院

地球科学与信息物理工程学院

生命科学学院

资源与安全工程学院

基础医学院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资源加工与生物工程学院

冶金科学与工程学院

313

化学化工学院

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

粉末冶金研究院

土木学院

314

湘雅三医院

机电工程学院

湘雅医院

315

湘雅二医院

316

科学研究部网上审核申请书并打印电子清单,完成单位公函,按清单顺序装箱。

317

下午火车送申请书到北京

318日上午

申请书送交基金委接收工作组(按基金委要求,我校提交时间为18日)

 

六、参与外单位盖合作单位章的事宜

2015年度拟作为合作者参与外单位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并需要盖合作单位章的科研人员(注意:2015年度将不允许脱产研究生单独参加外单位项目)。请于312日前带齐《中南大学科研用章登记表(须盖二级单位公章)》(附件2)、《2015年度参与外单位国家基金项目申请人承诺书(须盖二级单位公章)》(附件3)、存档申请书1份和“签字和盖章页”(最后页)3份到科学研究部办理合作单位章盖章手续,超过时间和资料不全者不予受理。

我校项目申请中有外校人员参与的需要盖合作单位章,申请书的盖章页没有版本号,请项目负责人先确定好项目名称和项目组成员基本信息后,提前到合作单位去盖章,填写的单位名称须与所盖公章一致。已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注册的合作研究单位须加盖单位注册公章;没有注册的合作研究单位须加盖法人单位章。

七、各二级单位随纸质申请书上交的材料

1.《关于报送201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的报告(单位填写并盖章)》(附件4)一份。

2.“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isis.nsfc.gov.cn导出的院系申请项目清单一份,清单上需要盖二级单位章,未在此清单上的申请将不予受理。

3.申请书及附件材料一律用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注意:封面不要使用光面或亮面铜版纸)。未按要求装订的申请书不予受理。附件应和申请书一起装订,若申请材料过厚可以使用A4胶装。创新群体申请一式3份,其它各类项目均为一式2份交科学研究部(签字都需要是原件),科学研究部留底的一份请二级单位在封面上加盖公章。如果有需要回避的专家,申请者可提出不超过3位不宜评议其申请项目的同行评议专家(须注明所属单位并说明理由),把回避名单装在信封里,信封上标明申请者姓名、单位、项目名称,把信封钉在上交基金委的那份申请书的封皮上。

4.201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人承诺书(附件5)

5.201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形式审查明细表(附件6)(科研部审核后交二级单位存档)

.博士后申报人员注意事项

拟申报201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在站博士后人员须于201531日前填写《2015年博士后人员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承诺书》(附件7)并交学校人事部门签署意见后,由科研秘书统一交科研部,科研部审核后将盖校章后返回给申请者。其他单位聘用人员在我校博士后站工作的人员不得在我校申报,请各二级单位严格把关。《2015年博士后人员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承诺书》原件必须作为申请书附件与申请书装订在一起,并电子化后作为附件上传。

我校博士后人员申报项目类型为面上项目、青年基金项目,项目终止年月必须严格按照学校人事处博士后管理办公室审核的结题期限填写。

我校师资博士后和其他已经为我校正式职工的申报人员若未在申请书中提及自己是在站博士后,则不需提供《2015年博士后人员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承诺书》。

.其他注意事项

1.形式审查是为杜绝申请书由于非学术原因导致的申请失败,请各单位和项目申请人认真自查。在线方式提交的申请书必须由科研部撤销项目后再重新通过在线修改,修改后再次提交生成PDF版本后再次打印新版本申请书。

2.申请人和参与成员的相关成果均需要按要求进行在线导入,个人简历均需按系统中提供的模板统一格式。

3.在经费预算说明部分申请人需要对各项支出的主要用途和测算理由及合作研究外拨资金等内容进行详细说明,请有合作单位的项目申请人根据项目分工情况提前预算好需要外拨的合作费用。

十、特殊说明

为防范学术不端行为,避免重复资助,自然科学基金委自2013年起将通过计算机软件对申请书内容进行比对,特提醒申请人注意:

1.不得将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项目,以不同类型项目向同一科学部或不同科学部申请;

2.受聘于一个以上依托单位的申请人,不得将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项目,通过不同依托单位提出申请;

3.不得将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项目,以不同申请人的名义提出申请。

4.不得将已获资助项目,向同一科学部或不同科学部提出重复资助申请。

以上情形如有查实,将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理,对确有学术不端行为者将提交监督委员会处理。

十一、科学研究部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校本部一办公楼405房间

联系人:欧阳俊黄东

联系电话:88836044

联系邮箱:ouyangjun@csu.edu.cn

我校集中接收地点设校本部一办公楼426会议室

 

 

科学研究部项目办

20151

上一条:关于填报2014年科技部计划项目跟踪调查统计年报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印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外国青年学者研究基金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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