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申报]关于组织申报2016年度湖南省社科基金决策咨询专项课题的通知

2016年11月16日 15:24  点击:[]


相关单位

    近日,2016年度湖南省社科基金决策咨询专项课题研究工作已经启动。为做好我校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的战略部署,坚持以事关国家和湖南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推动跨学科、多学科交叉融合创新,发挥省社科基金的引导作用,促进哲学社会科学为党和政府工作大局服务。


二、课题类型

本次申报的课题包括省社科基金决策咨询专项课题重大项目、重点项目,以及湖南省情与决策咨询研究一般项目、立项经费自筹项目


三、资助额度

省社科基金决策咨询专项课题重大项目8万元、重点项目4万元,湖南省情与决策咨询研究项目0.6万元。申请人应按照要求编制科学合理的经费预算。


四、完成时限

项目的完成时限均为一年。


五、申报条件

项目申请人须具备下列条件:(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2)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具有中级以上(含)职称或者具有硕士以上(含)学位,项目负责人(兼职人员除外)的工作关系在本省;(3)申报重大项目,主持人须具有正高级职称;申报重点项目,主持人须具有副高级以上(含)职称,或者具有博士学位。(4)项目组成员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否则视为违规申报。(5)工作关系在本省的在职博士生(博士后)可从所在工作单位申请,全日制在读研究生不能申请。

以兼职人员身份从所兼职单位申报项目的,各相关单位须审核兼职人员正式聘用关系的真实性,在《单位汇总表》(附件4)上签署明确意见,承诺信誉保证、承担项目管理职责。


六、限定要求

    为避免一题多报、交叉申请和重复立项,确保申请人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课题研究,作如下限定:(1)项目主持人只能申报1个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本年度本课题其他项目的申请;课题组成员同年度最多参与两个本类课题。(2)承担省社科基金项目、省自科基金软科学项目尚未结项的,不能申报本年度课题。(3)凡以在研或已结项的各级各类项目为基础申请本项目,须在《申请书》中注明所申请项目与已承担项目的联系和区别,内容基本相同的不能再次申请本课题。


七、其他要求

1.本年度课题申报明确了若干研究重点作为选题指南(附件1),在强化问题意识、把好政治方向关和学术质量关的前提下,申报课题要根据选题指南确定选题。选题要有明确的研究对象和具体的问题指向,课题名称的表述应科学、严谨、规范、简明,一般不加副标题。

2.申报省社科基金决策咨询专项课题年度项目,要切实把课题研究与湖南经济社会的发展战略结合起来、与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需求结合起来、与决策部门的重点工作结合起来,突出现实性和针对性,注重实效、实用、实行。

3.申报者要恪守学术规范和科研诚信,按要求如实填写相关数据,所在二级单位要切实做好资格审查及材料审核工作并签署明确意见,确保申报资格有效,申报材料真实、规范。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3年申报资格;如获立项即予撤项并公开通报。


八、材料报送要求

1.申报者可从“湖南智库网”(http://www.hnzk.gov.cn)下载《湖南省社科基金决策咨询专项课题申请书》(附件2、《项目设计论证活页》(附件3)。统一用A4纸印制,于左侧装订成册,活页请不要装订和夹在申请书中。报送材料时,请提供申请书7份、《活页5份,用纸制标准文件袋或档案袋装好,并将《申请书》的封面复印件粘贴在文件袋的正面。

2.申报材料由各二级单位统一报送人文社科办(不受理个人申报),并将申报项目及《申报汇总表》电子版发至rwskc@csu.edu.cn。提交全部申报材料时请在《申报汇总表》纸质版上加盖二级单位公章。

3.材料集中受理时间为2016年12月5日,其余时间不接受申报。申报材料一律不退,请申报者自留底稿。

联系人:董晶晶,联系电话:88877942,办公地点:一办503室。


    未尽事宜请查阅湖南省社科网http://www.hnzk.gov.cn/tongzhigonggao/5519.html



                                科学研究部

                            2016年11月16日  




上一条:关于做好省社科基金智库专项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项目申报]关于组织申报2017年度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研究课题的通知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