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申报】关于组织申报国家教育考试科研规划2017年度课题的通知

2017年08月31日 09:36  点击:[]


为深入贯彻《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有关精神,落实《教育部考试中心“十三五”事业发展规划》中各项任务要求,推动教育考试领域的科学研究,教育部考试中心决定开展国家教育考试科研规划2017年度课题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本次课题申报主要面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考试院(中心、局)、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有关教育科研机构、高等学校等。

2. 课题分为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级别将根据评审结果而确定。每项课题视其级别给予4万元或2万元的经费资助。

3. 申报者根据《国家教育考试科研规划2017年度课题指南》(附件1)所列选题,自行拟定申报题目并进行论证,填写《国家教育考试科研规划2017年度课题申请书》和《申报活页》(附件2)。超出《课题指南》指定领域的课题申请,亦可酌情考虑。

4. 有关课题的申报条件、申报资格及立项之后的课题管理要求等,请参阅《国家教育考试科研规划课题管理办法(试行)》(附件3)。

5. 课题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间要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获准立项的《国家教育考试科研规划2017年度课题申请书》视为具有约束力的资助合同文本。最终成果实行结题鉴定制度,鉴定结果将予以公示。

6. 课题申报采用二级审核管理制度。第一级为申报者所在单位(如省级考试机构、学校、科研院所等),第二级为教育部考试中心。各级机构的科研管理部门要加强对课题申报工作的组织和指导,严格审核申报资格、所填信息及前期研究成果的真实性、课题组的研究实力和必备条件等,并签署明确意见。

7. 本次课题申报采用在线申报方式,申请者需在线提交申请书电子文本并寄送打印版。具体操作程序是:1)申报者登陆中国教育考试网(www.neea.edu.cn),查阅课题申请通知并在“教育部考试中心科研管理服务平台”上注册个人用户;2)完成注册之后,登陆进入平台界面并填写课题申报数据和论证内容;3)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系统随后自动生成的《课题申请书》和《申报活页》;4)下载、打印并装订好的申请材料(粘贴相关证明)经所在单位审核盖章后,寄送至我中心科研发展处。 打印文本的要求是《课题申请书》1份和《申报活页》5份,A4纸双面打印,左侧装订。

8. 我校申报时间从即日起至9月8日截止,逾期不予受理。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清华科技园立业大厦302室,邮编:100084

联系电话:(010)82520146,82520091

联系人:贾老师、王老师

技术支持电话:010-62502558-666,18911366239(刘老师)



                                                     科学研究部

                                                    2017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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