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教育部第七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
(人文社会科学)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教育部第七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已经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是教育部为表彰奖励高校人文社会科学工作者取得的突出成绩,鼓励高校科研人员严谨治学、勇于创新、铸造精品,推动高校哲学社会科学事业繁荣发展的一项重大举措。该奖项每三年评选一次,迄今已成功评选了六届,共有3320项优秀成果获奖。
二、我校在第六届评选中取得了2项二等奖4项三等奖的历史最好成绩。希望有关二级单位和申报者认真组织,再创佳绩。
三、请认真研读《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第七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的通知》(附件1)《第七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实施办法》(附件2)《第七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答疑》(附件3)。选择评奖参评成果范围内业内公认最有价值的成果,按要求填写《第七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评审表》(附件4,以下简称《申报评审书》。《申报评审表》启用2015年新版本,以前版本无效),认真细致组织好申报材料。
四、本次评奖限额,我校限额数为33项。如果申报数超过限额,学校将组织专家评审决定我校最终申报成果。
五、申报基本程序:有关二级单位和申报者准备材料---提交初稿---科研部人文社科办初审(申报数超过限额,将组织评审并公示)---获得申报资格的老师修改评审材料并报送最终《申报评审书》电子版,由科研部人文社科办上传到网上申报系统---申报者提交最终纸质件申报材料---报送教育部。
六、具体申报办法
(一)初评阶段
3月12日报初评材料(由二级单位统一报送)
(1)《申报评审书》5份;
(2)申报成果1套:著作、论文原件、研究报告复印件以及其他佐证材料;
(3)申报材料按《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第七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的通知》之“五、申报材料”要求办理;
(4)初评结束后,可由二级单位统一领回评审材料;
(5)加盖二级单位公章的《×××学院(系、部)教育部第七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一览表》(附件5)纸质材料1份。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3月16日-3月18日学校择期评审并公示
(二)正式上报阶段
1、3月19日二级单位提交申报者最终《申报评审书》电子版,科研部人文社科办上传至网上申报系统。
2、3月19-20日二级单位报送最终申报材料:《申报评审表》、申报成果及相关证明材料。相关材料用牛皮纸袋装好,并将《申报评审表》封面复印后贴在纸袋外。
各种材料的装订报送方式
(1)著作类、论文类、研究报告类《申报评审表》一式9份(至少1份原件);普及类成果《申报评审表》一式11份(至少1份原件),统一用A4纸打印。
(2)著作类、普及类成果一式3份(册数较多的多卷本可报送一套),须在封面右上角用不干胶加贴标签,标明申报单位(中南大学)、申报者和所申报的学科。
论文类成果一式8份(至少1份原件),包含刊物封面、目录、正文和版权页,分别附在《申报评审表》后统一装订;
研究报告类成果摘要一式8份,同成果采纳证明等一起,分别附在《申报评审表》后统一装订;研究报告全文一式3份,须在封面右上角用不干胶加贴标签,标明申报单位(中南大学)、申报者和所申报的学科;
(3)申报成果的相关证明材料与《申报评审表》份数一致,统一装订在《申报评审表》后;论文和研究报告类成果按《申报评审表》、成果、证明材料的顺序装订。
3、3月24日报送教育部。
办公地址:1办公楼507
联系电话:88877941
联 系 人:罗梦良
电子邮箱:rwskc@csu.edu.cn
科研部人文社科办
2015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