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聚智新时代 献策新湖南”第二届湖湘智库研究“十大金策”推选活动的通知

2018年08月30日 11:05  点击:[]

关于组织开展“聚智新时代 献策新湖南”第二届湖湘智库研究“十大金策”推选活动的通知

 

各二级单位:

根据《中共湖南省委宣传部关于开展“聚智新时代 献策新湖南”第二届湖湘智库研究“十大金策”推选活动的通知》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关于新型智库建设的一系列重要精神,以“聚智新时代   献策新湖南”为主题,评选我省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省第十一次党代会和省委十一届三次、四次、五次全会精神,在服务党委政府决策、开展公共政策研究等方面形成的重大智库研究成果,宣传、推介一批引领智库研究、作出重要贡献的专家学者,积极推动全省新型智库建设出成果、出影响,努力打造党委政府信得过、靠得住、用得上的高水平湖湘智库,为建设富饶美丽幸福新湖南提供强大的智力支撑和有效的决策咨询服务。

二、推选范围

本次推选范围为2016年度以来,省内高等院校、党校(行政学院)、部队院校、科研院所、党政部门研究机构等单位,尤其是省级重点智库、省专业特色智库,取得的重要研究成果。

三、参选条件

参选专家学者应围绕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省第十一次党代会和省委十一届三次、四次、五次全会精神,聚焦习近平总书记对湖南作出的“一带一部”“三个着力”“精准扶贫”“守护一江碧水”等重要指示的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在湖南的落地、省委实施创新引领开放崛起战略和实施长江经济带发展战略、推动湖南高质量发展的重大问题,开展战略性、前瞻性、针对性、有效性的研究,提出具有深刻洞见、独特创见、战略远见的研究成果。参选成果须达到以下条件之一:

1.研究成果得到副省级以上领导肯定性批示并被有关部门采纳应用的;

2.在省级以上重要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定中积极建言献策、专家意见稿被采用的;

3.研究成果获得省部级应用类成果三等奖以上的;

4.应用类研究成果在中央“三报一刊”发表,或被《新华文摘》、《中国社会科学文摘》等高质量期刊全文转载,在相关领域产生较大影响的;

5.国家社科基金良好等次以上、省社科基金优秀等次结项(含免于鉴定)的应用类研究成果。

凡研究成果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以及有知识产权纠纷的不得参选。

四、名额设置

本次活动推选“十大金策”和若干优秀成果,为限额推选。我校名额不超过12项,其中中南大学省级重点智库不超过2项,各省专业特色智库单独推选不超过2项。

五、推选安排

凡有研究成果符合参选条件的单位,须按程序做好推荐上报工作,于9月17日前将材料报送至科研部人文社科办(超过限额后,我部将组织专家评审)

报送材料包括《湖湘智库研究“十大金策”推选表》(附件1)及有关证明材料一式8份、《湖湘智库研究“十大金策”推选汇总表》(附件2)1份及相关电子版【1.以省专业特色智库名义参选的,请智库负责人在其中一份《湖湘智库研究“十大金策”推选表》上签名同意;2.按《湖湘智库研究“十大金策”推选表》要求,请携证明材料原件到科研部人文社科办,核准后在复印件上加盖“中南大学科研业务专用章”;3. 《湖湘智库研究“十大金策”推选表》最后部分由科研部人文社科办统一组织签字盖章。】。

联系人:罗梦良,联系电话:88877942,地址:一办公楼503办公室,电子邮箱:rwskc@csu.edu.cn

 

附件1.《湖湘智库研究“十大金策”推选表》

附件2. 《湖湘智库研究“十大金策”推选汇总表》

 

  

                        科研部

                                             2018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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