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十五届中国青年科技奖候选人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由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国科协、共青团中央组织开展的第十五届中国青年科技奖候选人、“中国优秀青年科技人才”推荐与评选工作开始了,现将我校推荐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候选人应具备的条件
(一)中国青年科技奖候选人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献身、创新、求实、协作”的科学精神,学风正派。
2.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在自然科学研究领域取得重要的、创新性的成就和作出突出贡献;
(2)在工程技术方面取得重大的、创造性的成果和作出突出贡献,并有显著应用成效;
(3)在科学技术普及、科技成果推广转化、科技管理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产生显著的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
3.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男性候选人不超过40周岁(1977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女性候选人不超过45周岁(1972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二)中国优秀青年科技人才候选人
中国优秀青年科技人才候选人从本届中国青年科技奖获奖者中产生,在符合中国青年科技奖评选条件的基础上,须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良好的科学精神和科学道德,在青年科技工作者中堪称榜样和楷模。
2.在自然科学研究领域、工程技术方面、科技成果转化中取得高水平、创新性、突破性成就和作出突出贡献,所取得科技创新成果代表我国科技水平,位居世界科技前沿、领先水平;为所在学科青年拔尖人才;在国际同行中具有一定影响力;具有较强的科研领军才能和协同创新能力。
3.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7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二、获奖人数
本届中国青年科技奖获奖者不超过100名;中国优秀青年科技人才不超过10名。往届获奖者不重复授奖。
三、推荐工作要求
学校坚持“公开、公正、公平、择优”原则,严格评选条件,保证评选质量。
(一)二级单位推荐
1、人选推荐要注重向长期工作在科研第一线的优秀青年科技工作者倾斜。被推荐人的科技成果应以在国内作出的成果为主,被推荐人应为主要完成人或主要贡献者。
2、候选人推荐材料是中国青年科技奖评审的主要依据,应简明扼要,要重点突出候选人的创新性成就和贡献。非学术性报纸刊物的有关报道不作为证明材料。
3、候选人要自觉恪守科学道德和学术规范,推荐材料要客观、准确、完整,对于推荐材料填报不实的,实行“一票否决”。
4、候选人推荐材料不得涉及国家秘密,并由学校科研部保密办公室出具推荐材料非涉密的保密审查证明。材料违反保密规定的,取消被推荐资格。
5、候选人填写《第十五届中国青年科技奖推荐表》(见附件1)一式7份,并由二级学院在“工作单位意见”栏目中对候选人政治表现、廉洁自律、道德品行以及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及涉密情况出具明确意见。请于9月28日前报送至科研部(科协)。
(二)学校推荐
1、科研部(科协)组织校学术委员会专家遴选拟推荐人选名单;
2、上报校务会及党委常委会审定拟推荐名单;
3、科研部(科协)发放拟推荐候选人注册密码。
四、推荐材料填报要求
(一)拟推荐候选人登录“中国青年科技奖推荐及评审管理系统http://qnkjj.cast.org.cn”进行填报并上传有关附件材料。上传成功后,不能更改。电子材料上传截止时间:2017年10月25日。
(二)使用中国青年科技奖推荐及评审管理系统打印书面材料,电子版材料与纸质材料须保持一致。
书面材料包括:
1.《第十五届中国青年科技奖推荐表》一式21份,其中原件2份,复印件19份。
2.有关附件材料两份(装订成册)。包括:
(1)公开发表的主要论文及专著(论文限3篇、专著限1本);
(2)主要科技成果目录;
(3)被他人引用的论文、专著证明材料;
(4)技术鉴定证书及知识产权证明材料;
(5)技术应用证明材料;
(6)获得表彰奖励证明材料;
(7)其他成就和贡献证明材料。
3.科研部保密办公室出具的保密审查证明。
书面材料请于2017年10月25日前将报送至校科研部(科协)。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黄丽花
联系电话:88876073
电子信箱:kxb@csu.edu.cn
地址:校本部一办425室
附件1:《第十五届中国青年科技奖推荐表》
科学研究部(科协)
2017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