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某大学结余资金使用不当问题
四川某大学为依托单位的1个科学基金项目涉嫌在结余资金中列支与科研无关的窗帘和办公家具等购置费20.65万元。经核查,该校承认问题属实,确实在科学基金项目结余资金中列支了与科研无关的窗帘和办公家具等。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规定,责成四川某大学将所涉违规使用资金共计20.65万元按原渠道退回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并向其下发整改意见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