迟某回收劳务费问题
2022年12月5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科研诚信建设办公室收到匿名举报,反映大连某大学迟某涉嫌通过向学生发放劳务费然后回收的方式套取科学基金重点项目经费的问题。举报人提供了自己近两年共计2.44万元劳务费的转入、转出记录及课题组劳务费收取群的微信聊天记录。
按照项目期限及项目组人数,举报人推算迟某通过此项目合计套取劳务费70-80万元。经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科研诚信建设办公室会同该大学纪检监察部门调查认定,迟某存在以下2项违规使用项目经费行为:
1. 通过向学生发放劳务费再回收的方式套取科学基金项目经费
2018年1月至2022年12月,列支学生劳务费30笔,共计796,193.48元。其中,除发给2名留学生的劳务费未收回外,其余劳务费均由指定的学生统一收回,以银行转账方式转入迟某个人银行账户中,回收金额累计773,233.48元。
2. 违规向项目组成员发放劳务费
2017年11月至2018年11月,从项目直接经费中列支项目组老师劳务费,共计12,300元。
该大学纪检监察部门做出的处理:
1.党纪处分:给予迟国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按照撤销党内职务执行,影响期二年;
2.政务处分:给予迟国泰政务撤职处分,从专业技术二级岗位降为专业技术三级岗位;
3.涉案款物处理:除用于发放给当时在籍学生的劳务费不予收缴外,其余违规列支全部予以收缴;
4.师德师风处理:取消迟国泰纵向项目申请和参与申请资格五年,取消其评奖评优资格三年。
撤销迟国泰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批准号71731003),追回已拨资金;取消迟国泰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和参与申请资格5年; 给予迟某通报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