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2016年度“中国高等学校十大科技进展”候选项目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科学技术委员会教技委【2016】7号文件精神,2016年度“中国高等学校十大科技进展”候选项目推荐工作已正式启动。现将我校推荐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项目应具备的条件
1. 我校应为项目的主要完成单位,或我校科研人员为项目的主要完成人。推荐项目应归入下列类型之一,并符合其条件。
A类:探索自然科学现象有重要发现,为国内外首次提出,或其科学理论在国内外首次阐明;该发现在科学理论、学说上有突破性创见,或在研究方法、手段上有原始性创新,具有重大科学价值;得到国内外自然科学界公认。
B类:解决制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科技问题,在技术思路、原理和方法上有创新,技术上有实质性特点和显著进步,综合方面优于同类技术。
C类: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创新性的产品、技术、工艺、材料、设计和生物品种等,能够产生重大经济和社会效益。
2. 推荐项目中的标志性成果(如论文、专利、奖励等佐证材料)产生的时间范围应在2015年11月30日至2016年11月30日之间。
二、推荐途径和程序
1.推荐途径一:通过学校推荐,名额不超过3项。
推荐程序:
(1)项目组自主申报、二级单位组织遴选,于10月20日前将《中国高等学校十大科技进展申报表》(附件1)一式三份报学校科研部成果奖励办;
(2)科研部对申报项目进行形式审查,形审合格项目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并将公示无异议项目报校学术委员;
(3)校学术委员会对申报项目进行审核推荐(不超过3项);
(4)拟推荐项目于11月5日--30日登陆教育部科技管理平台V3.0(网址为:http://stmp.moe.edu.cn/)进行网上申报,将《中国高等学校十大科技进展申报表》(附件1,一式三份)和《中国高等学校十大科技进展汇总表》(附件3,一式一份)报科研部,申报材料由学校统一报送教育部科技委。
2.申报途径二:通过教育部科技委学部委员推荐,每个学部委员限推荐1项, 不占用学校推荐名额。
推荐程序:
(1)推荐人需填写亲笔签名的《中国高等学校十大科技进展学部委员推荐表》(附件2)一式三份并报教育部科技委相关学部;
(2) 经学部签署意见后,将《推荐表》(附件2)一式三份和《中国高等学校十大科技进展汇总表》(附件3)一式一份交至科研部奖励办,同时于11月30日前登陆教育部科技管理平台V3.0(网址为:http://stmp.moe.edu.cn/)进行网上申报。纸质材料由学校统一报送给教育部科技委。
三、具体要求
1.项目简介严格限制在500字以内。提交论文索引和引用证明、论文、专利、奖励等复印件及其它相关佐证材料。《申报表》和附件材料必须突出重点,简明扼要,双面打印,不得超过20个页面。
2.电子版材料请发送至邮箱:kjccgb@csu.edu.cn。纸质版材料请交至:一办425室。
联系人:黄丽花
联系电话:88876073
附件: 1.中国高等学校十大科技进展申报表
2.中国高等学校十大科技进展学部委员推荐表
3. 中国高等学校十大科技进展汇总表
科学研究部
2016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