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2011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通知

2013年11月14日 16:57  点击:[]

各有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推荐2011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通知》(教技发〔20111号)(附件一),2011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项目的推荐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根据《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奖励办法》(教技发〔20092号)(附件二),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授予在科学发现、技术发明、促进科学技术进步和专利技术实施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和单位。2011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推荐工作分为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自然科学奖、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技术发明奖、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包括推广类)和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专利奖。

二、推荐条件

1. 拟推荐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项目,请于 2011630 填写《2011年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申报项目基本信息表》(附件四),并发送到kjccgb@csu.edu.cn,逾期项目不再推荐。

2. 凡推荐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项目,需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教育部成果登记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教技发〔20011号)的有关要求,于 2011630 前,下载科技成果登记系统(简易版),完成系统填写并导出数据、打印成果登记表一式二份报校科学研究部综合办公室,汇总后报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成果专利处办理科技成果登记。预期未办理成果登记的项目不予以推荐。已经办理成果登记的项目无需重复登记。具体注意事项可查看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网站(www.cutech.edu.cn)“科技成果”——“成果登记”栏的“如何进行成果登记”。

3. 推荐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自然科学奖的项目,其主要论著必须是201010月底以前在国内外公开发行的学术期刊上发表的论文或出版的专著,并得到了同行学者的相应评价。对涉及与国外合作完成的研究项目,应当由国外合作者或机构提供书面证明,说明我国学者在该项研究中的学术贡献。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自然科学奖所列完成人和单位必须是10篇代表性论文、专著的作者和署名单位。

4. 推荐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技术发明奖的项目,需实际应用一年以上,并已获授权发明专利。对于未授权发明专利的,需按照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发明奖要求进行查新,并通过鉴定。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技术发明奖项目完成人一般不超过6人,且必须每人都有对应的发明点内容,不可两人共用一个相同的发明内容。

5. 推荐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进步奖的项目,一般应通过鉴定,实际应用一年以上并已经取得明显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并根据项目的特点按相应类别推荐。其中推荐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进步奖(推广类)的项目,需实际应用三年以上或获得部委(省)级(含)以上奖励满2年且其后推广工作突出。

6. 推荐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专利奖的项目,应为已获授权发明或使用新型的单件专利,经实施后,取得了明显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7. 推荐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的项目,不得使用任何已经获得省部级和国家级科技奖励的项目内容,只能是其后的新进展、新成果,否则视为重复报奖。

8. 直报项目不得有已被推荐参加2011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评审项目的内容。直报国家自然科学奖项目的代表性论文(专著)发表(出版)时间必须为 2009228前,且“代表性论文”的主体工作是在国内完成;直报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项目的整体技术必须是 2009228前首次应用,对有行政审批要求的项目必须提交相关部门审批证明。

9. 所有推荐项目的经济效益应出具主要生产、应用单位财务部门核准并加盖公章的证明(须有一份原件),并按推荐书中的各项要求一一填写。

三、推荐材料

6 30 前完成教育部成果登记的项目,可通过学校分配的登陆号和登陆口令,登陆“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网络申报系统”(http://221.68.23.93/xmsb),填写基本信息,下载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推荐系统,填写相应奖项的推荐书,生成电子版推荐书,上传电子版推荐书。

(一)推荐书的填写

各申报单位和个人应按照《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推荐工作手册》(附件三)中各奖种推荐书填写说明的要求认真填写,应重点突出项目的主要发现、发明或技术创新内容。

推荐项目提交的电子版推荐书和书面推荐书内容必须完全一致,其内容及页数,应严格按照填写说明要求提供。

(二)报送推荐材料的要求

1. 完成教育部成果登记取得申报资格的项目由申报人登陆“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网络申报系统”,提交电子版后,由科学研究部综合办公室负责统一推荐。截止日期为 2011730

2. 书面推荐书3套(含一套原始件,推荐书主件和附件装订成册)报送科学研究部综合办公室(一办公楼406室),对于推荐国防专用项目,需书面推荐书10套(含一套原始件,推荐书主件和附件装订成册)。截止日期为 201182

3. 国防专用项目需提供密级审定文件,其电子版推荐材料,只能以光盘的形式报送,不得通过网络传送。

四、交纳项目评审费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推荐2011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通知》(教技发〔20111号)(附件一),每一推荐项目需交纳项目评审费300(含直报项目), 在报送2011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推荐材料时交学校科研财务,汇总后上交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

联系人: 阮丽   王广楠  孟渠成(医学)

联系电话:88876073  84805217

 

附件:

一、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推荐2011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通知》

http://www.cutech.edu.cn/cn/zxgz/2011/05/1305514125661199.htm

二、 《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奖励办法》

三、 《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推荐工作手册》

四、 《2011年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申报项目基本信息表》

科学研究部

二〇一一年五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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