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医学会关于2008年中华医学科技奖奖励的决定

2013年11月10日 22:17  点击:[]

中华医学会关于2008年中华医学科技奖奖励的决定
文章来源:中华医学会  发布时间:2010/11/1 17:25:23  阅读数: 1828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华医学科技奖奖励条例》规定,经过单位推荐,中华医学会进行形式审查并组织中华医学科技奖评审委员会委员对形式审查合格项目进行初审,初审结果经媒体向全国公示30天未出现异议,对所有无异议项目进行终审。经中华医学会第23届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第7次会议确认,中华医学会决定,授予“中国人群高血压和冠心病遗传资源的收集和利用及易感基因研究”等八个项目为2008年中华医学科技奖一等奖,每项奖金7万元(含税);授予“药物依赖戒断后心理渴求的神经机制及干预措施”等二十五个项目为2008年中华医学科技奖二等奖,每项奖金3万元(含税);授予“糖尿病及糖尿病前期人群中慢性并发症的流行病学研究及其检查方法的筛选和评价”等四十七个项目为2008年中华医学科技奖三等奖,每项奖金5千元(含税)。

 

中华医学会建议获奖单位对获奖项目实施匹配或倍增奖励。

 

                       二○○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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