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申报】关于组织申报湖南省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19年度专项课题的通知

2019年10月25日 11:44  点击:[]

各有关单位:

湖南省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19年度中小学教师发展研究、教育财建管理研究、高校学生就业创业研究、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研究等四个专项课题(以下简称“专项课题”)的申报工作已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者条件

申报者必须能真正承担课题的实质性研究工作,充分了解课题结题要求,并在一至三年内能确保完成研究任务。具有以下任一一项者不得申报:有在研的省级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含各专项课题)的;选题已被立项为省级及以上规划课题的;预期研究成果难以达到结题要求的。

二、专项课题要求

中小学教师发展研究专项课题面向全省承担中小学教师培养培训任务的基地校、教师培训机构、高等学校、教育管理与科研单位的教育工作者,立项总数15项,设重点资助课题5项、一般资助课题10项。

教育财建管理研究专项课题面向全省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高等学校的财务、审计、基建、资产、后勤等部门工作者,立项总数40项,设重点资助课题5项、一般资助课题35项。

高校学生就业创业研究专项课题面向全省高等学校和省教育厅直属有关单位从事毕业生就业创业指导工作的教师、教育科研和教育管理工作者,立项总数30项,均设一般资助课题。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研究专项课题面向省内各级各类学校和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从事学生资助的管理人员以及相关科研人员,立项总数20项,均设一般资助课题。

各专项课题均要求突出应用研究和对策研究,选题主要依据课题指南提出的研究领域和方向(见附件)。

三、课题申报数量与资助额度

各专项课题每个相关单位(高校、市州、省直)限报一项,多报不予受理。重点资助课题经费每项3万元,一般资助课题经费每项1万元,资助经费在课题立项后分两次下拨。

四、专项课题管理

各专项课题均为湖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由各单位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部门统一归口管理,其中高校学生就业创业研究专项课题须由所在单位的创业就业部门组织申报并审核后,由单位教育科研管理部门统一上报。根据《湖南省教育科学规划专项研究课题管理暂行办法(试行)》,课题立项后的研究管理工作,包括经费安排、开题论证、中期检查、成果推广等工作由各专项课题管理单位负责,课题立项、结题验收(成果鉴定)由各专项课题管理单位先行审核,省规划办组织评审。

五、申报办法

1.课题申报通过湖南省教育科学规划办课题申报系统完成(http://116.62.79.5课题申报人、申报人单位科研管理部门、专项课题管理单位请参阅网站“资料下载”栏目的具体操作程序说明;申报评审书也可在“管理规章”下载)。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2019年11月25日,逾期申报系统自动关闭。

2.校内申报程序

11月18日    “教育财建管理研究专项课题”申报初稿一式5份报人文社科办

11月19-22日   人文社科办组织专家评审、公示

11月23日     获得推荐资格的申报者上传申报材料

11月24日     人文社科办审核并提交

联系人:董晶晶,联系电话:88877942,办公地点:一办503室。


其他未尽事宜请查阅《关于做好湖南省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19年度专项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http://116.62.79.5/index.php/Index/Notice/info/id/472.html


                                                                   科学研究部

2019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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