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结项材料要求

2019年09月12日 11:29  点击:[]

各相关单位及项目负责人:

按照全国社科工作办统一部署,即日起,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的结题工作将从“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科研创新服务管理平台”受理。请有关项目负责人登录https://xm.npopss-cn.gov.cn/?tdsourcetag=s_pcqq_aiomsg,按照下方的“操作简要说明”填报结题信息。

系统需上传的材料包括但不仅限于:

1.中国知网出具的文献查重报告(全文版)

(1)如以研究报告、专著结题,或阶段性成果中有未公开发表的论文,均需查重;

(2)如引用自己的阶段性成果,请务必在文中做好引用、注释标注。

2.《鉴定结项审批书》

(1)要求最新版,A4纸型,于左侧装订;

(2)审批书中所有填写的日期与提交至省社科规划办的日期控制在10天以内;

(3)涉及需计财处、审计处审核的地方,请项目负责人自行前往相关部门沟通并盖章;

(4)请打印财务明细,且每页均需盖财务章;

(5)预期成果形式、项目组主要成员应与申报书一致。如有变化,需先在系统内申请变更,得到全国社科工作办批准后方可结题。

3.最终成果

(1)要求匿名匿单位;

(2)如有论文,请复印“封面”、“封底”、“版权页”、“目录页”和“论文正文”五个部分,同时将期刊封面、目录和论文中涉及到作者及单位的信息隐匿。

4.《最终成果简介》

5.其他事宜

凡以博士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基础申报的项目,须上传博士论文(报告),并说明结项成果与原论文(报告)的区别和联系,以及在内容、观点、结构、研究方法等方面的改进与提高。

请有结题需要的老师及时与人文社科办取得联系,也可先将《鉴定结项审批书》、阶段性成果、最终成果各做一本,待人文社科办审核后,再按上述要求进入“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科研创新服务管理平台”上传材料。


联系人:董晶晶,联系电话:88877942,办公地点:一办公楼503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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