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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教育部“关于组织填报第二批“2011协同创新中心”认定电子申报材料的通知”

2014年03月17日 16:59 王敏 点击:[]

关于组织填报第二批“2011协同创新中心”认定电子申报材料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教育部直属各高等学校:

 “2011协同创新中心” 第二批认定申报系统将于3月17日正式开通。现将申报工作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    填报时间为3月17日-4月10日,请申报第二批“2011协同创新中心”的高校及有关部门登录http://2011plan.moe.edu.cn,填报协同创新中心电子申报材料,4月10日17:00关闭申报系统。

2.    中央直属高校可直接上网填报,地方高校将由主管部门分配发放推荐号和校验码。原则上中央直属高校申报数量控制在平均每校不超过1项,各地方教育部门申报数量控制在2项以内(包括四种协同创新类型)。

3.    认定申报书的编制要逻辑清晰,表述精炼。第一部分“协同创新中心基本情况简述”应简明扼要,重点阐述协同创新中心建设和改革的总体情况,字数应控制在10000字以内。第二部分“协同创新中心培育的主要实施情况”应围绕重大任务要求,重点阐述体制机制改革的具体内容和实施情况。第三部分“协同创新中心培育的代表性成效”应以能力提升和机制创新为重点,重点阐述协同创新中心建设的实际成效和代表性成果。第四部分“协同创新中心保障与支持情况”应真实反映已实际落实并到位的各项保障条件。第五部分“未来四年的实施计划、绩效指标和预期成效”应目标清楚,具体可行。

4.    非涉密类协同创新中心申报材料填报完成后,将由系统自动生成最终版本。请于4月10日前,将纸质版申报材料一式三份报送到“2011计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其中:教育部直属高校可直接报送申报材料,并出具学校推荐公函(需对推荐中心进行排序);其他中央直属高校需经主管部门审核后,出具公函统一报送;地方高校需经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后,出具公函(需对推荐中心进行排序)统一报送。逾期和不符合条件的申请材料恕不受理。

含有涉密内容的协同创新中心,请登录网站下载离线填报模版,填报完成后于4月10日前将电子版本(刻录光盘)及20份纸质申请书按照保密要求送达教育部科技司军工处。

5.在首批“2011协同创新中心”评审认定中,进入到会议答辩阶段的中心,此次申报只需按要求填报电子版材料,暂不提交纸质版材料。会议答辩阶段请自行将纸质版材料带至评审现场(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6.请各单位认真组织填写,申报材料要准确、翔实,一旦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认定资格。其他要求请参照《关于组织第二批“2011协同创新中心”认定申报工作的通知》相关内容。如有相关问题,欢迎与“2011计划”办公室取得联系,我们将竭诚做好服务!

 

联系人:张安平,容岚,明炬

联系电话:010-66096821,66096823

电子邮箱:2011jh@moe.edu.cn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大木仓胡同37号南楼H410房间

 

系统技术支持:罗敏,袁鑫攀

联系电话:0731-82539926

电子邮箱:lionsdata@163.com

 

 

 

“2011计划”领导小组办公室

(科技司代章)          (社科司代章)

2014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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