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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国家自然科学基金2014年度结题项目情况自查的通知

2014年10月08日 14:56 阮丽君 点击:[]

各二级单位及相关项目负责人:

按照《自然科学基金条例》的要求,“自基金资助项目资助期满之日起60日内,项目负责人应当通过依托单位向基金管理机构提交结题报告;基金资助项目取得研究成果的,应当同时提交研究成果报告。依托单位应当对结题报告进行审核,建立基金资助项目档案。依托单位审核结题报告,应当查看基金资助项目实施情况的原始记录。”

为加强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管理,学校科研部现对2014年需要提交《结题报告》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执行情况及经费使用情况进行一次摸底调查,请各二级单位基金管理人通知本单位项目负责人如实填写相关表格,并将汇总的本单位《中南大学2014年度结题项目清单及登记表》于20141030日前通过电子邮件上报到科研部联系人邮箱,不需要交纸质版本。

特别注意:

1、由于特殊原因无法正常结题的项目需要提前2个月,即于201410月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相关学部提交申请延缓结题的报告,基金委批准后将需要提交的结题报告改为提交进展报告,未获批准的项目不得延缓结题;

22014年度需要提交结题报告的项目负责人应尽早到财务查询项目经费的剩余情况,按《计划书》中的项目预算表合理使用好剩余经费,并在结题报告提交(2015210日)前将剩余经费控制在总经费的5%左右;

3、请各项目负责人认真整理项目执行过程中的原始记录,以备结题时检查。

 

科研部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欧阳俊、黄东

88836044

ouyangjun@csu.edu.cn

 

 

 

科学研究部

2014-10-8

 

 

附件:中南大学2014年度结题项目清单及登记表

 

上一条:教育部关于建立健全高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 下一条:国家科技计划(专项)经费巡视检查工作手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