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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重点实验室等科研基地管理的通知

2014年09月19日 15:16 武芳 点击:[]

各相关二级单位:
根据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做好委级重点实验室等科研基地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卫办科教函【2014755号)精神,为进一步做好迎接即将开展的全面评估和重新认定,请结合通知要求,先对照《卫生部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和《卫生部重点实验室评估标准》等相关规定,督促各科研基地加强日常管理、落实管理责任,认真进行自查自纠,并于108日之前,上报科研基地工作进展情况(主要内容为研究项目、科研经费、获奖成果、发表的论文、获批专利、人才引进和研究所培养、访问学者、学术委员会会议纪要、国内外学术交流情况等)至一办公楼424办公室。如在自查自纠过程中发现有问题的,应同时报送整改方案,问题严重且无法解决的建议提交中止申请。

 

联系人:武芳

联系电话:88836041

邮箱:wufang@csu.edu.cn

 

科研部

2014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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