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国家重点实验室指南建议的通知
各部门重点实验室:
根据教育部《关于调研国家重点实验室指南建议的通知》(教技司【2014】223号)精神,为进一步提高高校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水平,加强创新能力建设,为今后推荐国家重点实验室做好前期准备,现面向直属高校征集指南建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推荐条件
1. 以通过验收、并对外开放运行2年以上的部门重点实验室为依托,具有国际先进水平或显著特色,在国内本领域中处于领先地位,有充足的国家纵向科研项目经费支撑;
2. 具有高水平的科研队伍和稳定的管理、实验技术队伍,队伍年龄和知识结构合理,具有能够参与国际竞争和服务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国计民生重大需求的能力和水平;
3. 具有良好的科学基础,具备先进、完备的科研实验条件,科研用房集中,管理制度健全,学术氛围浓厚;
4. 实验室研究方向明确,并不与现有国家重点实验室研究领域和方向重复、雷同;
5. 实验室建设经费及配套支撑条件可落实;
二、 推荐要求
请符合上述条件且有意申报建设国家重点实验室的部门重点实验室,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填写《国家重点实验室指南建议》(附件),并于8月30日17:00前将材料报科研部创新能力办(2份纸质,同时发送电子版),我们将对材料进行审核、校内评审、公示并上报,逾期不受理。
联系人: 彭 程 13787106328 pc67@163.com
科研部
2014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