右侧背景图

关于申报201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国家重大科研仪器设备研制专项部门推荐类项目的通知

2015年02月04日 11:11 欧阳俊 点击:[]

 

 

各二级单位及相关科研人员:

接教育部科技司通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2015年度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推荐申报工作现已开始,为做好项目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范围

1.对于促进科学发展、开拓研究领域具有重要作用的原创性科研仪器设备的研制。

2.通过关键核心技术突破或集成创新,用于发现新现象、揭示新规律、验证新原理、获取新数据的科研仪器设备的研制。

二、推荐原则

1.此次推荐只面向经费需求在1000万元以上的项目,请各校严格把关,按照重大科研仪器项目的定位和资助范围组织并推荐项目,科技司将在各校推荐基础上,经专家评审,择优推荐。

2. 各二级单位和各申报人员一定要注意重大科研仪器设备研制专项(基金委)和重大科学仪器设备开发专项(科技部)的分类工作,不得重复申报,已经申报科技部设备开发专项的不再受理其申报基金委项目。

3.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人员申请重大科研仪器项目,执行《201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指南》中的“限项申请规定”。仪器类项目总数限1项:申请(包括申请人和主要参与者)和正在承担(包括负责人和主要参与者)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含承担科学仪器基础研究专款项目和国家重大科研仪器设备研制专项项目),以及科技部主管的国家重大科学仪器设备开发专项项目总数限1项;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部门推荐)获得资助后,项目负责人在结题前不得申请除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以外的其他类型项目。

4.请申请人根据仪器研制的实际需要,客观、实事求是地申请研究经费,如评审专家认定申请经费超过实际需求的30%,将不予资助。项目申请书经费预算部分请参照《国家重大科研仪器设备开发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财教〔2011352号)相关要求执行。

三、材料报送

1.重大科研仪器项目采用在线方式撰写申请书。申请人向依托单位索取用户名和密码,登陆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ISIS系统),按照本通知和“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申请书撰写提纲”的要求撰写申请书。项目类别选择“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亚类选择“部门推荐”。完成申请书撰写后,请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其电子附件材料,下载打印最终PDF版申请书,并保证纸质申请书与电子版内容一致。依托单位审核申请书后,通过ISIS系统提交电子申请书。

2.我校集中受理时间为310日上午,请申请人准备签字盖章的纸质申请书原件(一式六份,胶装)和推荐项目汇总表,申请书和汇总表电子版发送到科研部联系人邮箱。

由于材料不接受邮寄需要科研部派人送到教育部,故逾期项目不予受理。

3.我校受理时间为312日上午,请申请人准备签字盖章的纸质申请书原件(一式六份,胶装),电子版发送到科研部联系人邮箱。

由于材料不接受邮寄,逾期不予受理。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科研部联系人:欧阳俊  黄东

联系邮箱:ouyangjun@csu.edu.cn

联系电话:88836044

科学研究部

201523

附件:

 

 

上一条:关于组织申报2015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教育廉政理... 下一条:关于征集节水、治污、水生态修复先进技术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