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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与规范教育部重点实验室网站建设的通知

2015年06月05日 11:07  点击:[]

关于加强与规范教育部重点实验室网站建设的通知  

 

 

校内各教育部重点实验室:  

为了进一步完善教育部重点实验室(以下简称“实验室”)的日常管理,加强实验室网站的建设、规范运行和非涉密信息公开,配合实验室年度考核和定期评估改革,为将来与教育部重点实验室管理信息系统对接做准备,根据教育部科技司〔2015155号文件精神,特此对实验室网站建设提出以下要求:  

一、完善网站基本信息  

各实验室网站应保持运行良好并向社会公开,网站应反映实验室建设和运行的基本信息,内容应包含但不限于:  

1.实验室概况:简介,主要研究方向,内设机构及人员配置,历任、现任实验室主任、副主任及学术委员会,实验室专职秘书等。  

2.研究队伍:各研究方向的主要学术骨干介绍,固定研究人员、流动人员名单及基本情况(含姓名、性别、学位、职称、年龄、国内外学术任职、人才称号、在实验室工作年限等,访问学者还应包含原工作单位、博士后研究人员应说明博士毕业单位)等。  

3.人才培养:近五年研究生名单(含姓名、导师、专业、毕业论文题目或研究方向等),实验室人员主讲课程及教学情况等,本科生、研究生参与科研情况等。  

4.科学研究及主要成果:近五年项目(含名称、类型、批准部门、编号、负责人、起止时间、经费等)、论文(含名称、刊物、作者、年//期、收录情况等)、奖励(含类型及等级、名称、完成人等)等主要科研指标清单,代表性成果介绍等。  

5.开放与交流:开展国内外交流情况,开放课题设置(含名称、执行期、承担人及所在单位等)等。  

6.科研资源共享:可共享科研设施和仪器设备清单,开放共享办法及使用规范,共享使用情况,科普教育情况等。  

7.运行管理:实验室年度考核报告,内部管理制度及规章等。  

二、及时更新网站内容  

实验室应保证网站内容的时效性,由实验室专职秘书负责网站信息更新。网站公开的内容应与实验室年度考核报告、定期评估五年工作总结报告等正式报送材料保持一致,网站公开信息应作为实验室年度考核、定期评估的重要依据。应保证过往信息可查询。  

三、保障网站运行安全  

实验室应加强网站管理和安全保障,由专职副主任作为网站的安全责任人,负责审核网站信息,保证信息准确、安全。依托单位应加强对实验室网站的监督管理,将网站纳入学校的信息安全管理范畴统筹考虑;同时应加强网站保密管理,凡涉密信息一律不得上网。  

各实验室应在2015831日前按照上述要求完善网站的建设。网站的建设运行和信息公开情况将作为实验室评估考核的内容。同时,请填写实验室网站信息统计表(附件1),并于626日前发送至cqf@csu.edu.cn  

联系人:陈其富联系电话:88836045  

 

附件1:实验室网站信息统计表  

 

                                                          中南大学科研部  

2015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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