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结题验收暨中期评估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二级单位及相关项目负责人:
接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办公室(下简称省基金办)通知,根据《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省基金办决定对省基金项目进行结题验收和中期评估。
一、结题验收暨中期评估对象
2012年及以前年度未完成验收的创新研究群体、杰出青年基金和重点项目参加验收; 2013年立项杰出青年和重点项目参加中期评估;2014年及以前年度立项的一般、青年、院校联合、省市联合一般项目、青年人才培养一般项目等已达到结题要求的按照一般项目结题通知要求结题。我校须完成本次结题验收和中期评估的项目清单见附件1、2。
二、验收暨中期评估的主要内容和需准备的材料
(一)项目验收的主要内容(PPT模板)(其中重点8分钟汇报2分钟提问,群体、杰青10分钟汇报5分钟提问)
项目验收以项目合同中规定的内容和确定的考核指标为基本依据,内容主要有:
1、对照合同完成情况
2、取得的成果(人才、论文、专利、奖励、获得国家基金情况和获得其他项目情况)
3、突出亮点
4、成果应用前景
5、经费使用情况
(二)项目验收需准备的材料
验收报告(下载地址:http://www.hnst.gov.cn/ybxz/zrkxjjxz/)一式三份(包括验收报告、项目立项合同和成果复印件)、项目负责人填写专家验收意见初稿(附件3)(电子版+纸质)和8(10)分钟PPT汇报材料,并于验收时自行带至会场。
(三)项目中期评估需准备的材料
中期评估报告(即年度进展报告,下载地址:http://www.hnst.gov.cn/ybxz/zrkxjjxz/)一份(包括评估报告、项目立项合同和成果),仅提交电子版,并于5月20日前提交至省基金办。
三、验收暨中期评估的方式和程序
本次验收采取专家集中会议的方式进行,具体的程序如下:项目负责人PPT汇报及专家质疑、专家填写《专家验收意见》。
本次中期评估采取收材料后,由各学校交换评估材料的方式进行,具体安排湖南大学、中南大学和湖南师范大学进行评估。三所高校评估其他院所项目时须有外单位人员参与、人员自定,费用自理。
四、会议时间安排
预定时间为5月18日-25日。
五、其他注意事项
验收报告中经费决算表需要通过相关财务、审计部门和科研管理部门盖章,请各项目负责人提前准备好盖章事宜。由于通知要求验收材料由项目负责人带到会场,故科研部不再统一受理验收材料。
六、省基金办联系人
李成平88988701
蔡进莲88988757
匡智祥88988732kolfer123@163.com
七、科研部联系人
欧阳俊 88836044,ouyangjun@csu.edu.cn
黄东 88836041
一办公楼405房间
科学研究部
2015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