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拨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2016年度资助项目款的通知
各二级单位及相关项目负责人
接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办公室通知,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2016年度资助项目款已经于9月21日到校,具体项目清单和款项见附件。
请各单位通知本单位项目负责人按到款金额登陆科研部科学研究与发展信息平台填写拨款单,来款单位一律填写为“湘财教指【2016】63号”,认领时请找到9月21日到校的金额为825万元的到款。
科研部和财务部门审批完成后,请各项目负责人打印纸质拨款单交各单位科研秘书,科研秘书收齐后统一于10月28日前交科研部,科研部再完成项目款下拨手续,未交纸质拨款单的项目不予下拨经费。
项目负责人填写拨款单时必须按要求上传本项目相关材料,材料包括:
1、项目申请书
2、项目合同书(2016年项目合同在科技厅系统中可以生成电子版)
注意事项:
1、按学校规定,学校将扣除总经费的5%作为学校管理费,请各项目负责人在间接经费中预算相关费用;
2、附属医院的项目负责人若无法登录科学研究与发展信息平台,请各医院科研管理部门将自己单位需要添加的人员信息整理好,姓名、性别、科室、职称、身份证号、医院工号,附属医院审核盖章后将纸质版和电子版一并报送到学校科研部。
若有问题请与科研部联系人联系。
科研部联系人
欧阳俊88836044
校本部一办公楼405室
科研部
2016/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