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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完成2016年新批准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到款下拨工作的通知

2016年09月30日 10:28  点击:[]

关于完成2016年新批准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到款下拨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单位及相关项目负责人:

近日收到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2016年度新批准项目款共计10144.02万元(到款单号是k9-116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为我校2016年度获资助项目到款,相关项目清单见附件。为尽快完成本次到款下拨工作,现将本次拨款的安排和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1、按照科研部《关于使用研究与发展管理平台进行科研经费拨款的通知》要求,从201541日开始,科研部和计财处将正式启用研究与发展信息平台完成进校科研经费拨款,同时停止手工和纸质件操作。具体要求和安排已于316日校园网校内通知栏内挂出(关于启用研究与发展信息平台的通知

http://tz.its.csu.edu.cn/Home/Release_TZTG_zd/D4FDB6EAD98848639FDAB0451FD18D6A)。请各二级单位通知相关项目负责人登录系统及时完成相关数据提交工作,并及时审核相关经费预算和材料。

2、平台拨款表中总经费预算必须严格按计划书内容填写。

3、各项目负责人须在研究与发展信息平台中上传本项目相关材料电子版,相关材料请各项目负责人登录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ISIS”下载,具体包括申请书、项目批准书、计划书等。

4、由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到款为集中到付,按财务处要求,集中到款需要科研部统一开具下拨单,故所有项目负责人在“研究与发展信息平台”上提交拨款表后必须打印一份经科研部和财务处审核通过的拨款单纸质件交学校科研部,否则无法完成经费下拨;

5、项目经费校内分拨:

按我校财务管理办法要求,由2015年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款按一项目一账号一负责人管理,项目款校内不再实际分拨给各项目参与人。若项目组成员间有任务分工需要进行经费分拨的可在到款之时在“研究与发展信息平台”中完成经费预算分拨工作,但经费只能在负责人统一账号上报账,所有票据均需要项目负责人签字报销。

6、项目经费校外分拨

若项目有合作单位(需在申请书中有合作单位,附属医院不属于合作单位)需要外拨经费,请各项目负责人提前签署合作研究协议,并协商好本次具体分拨经费金额,按实际要求填写预算表。完成项目经费分拨工作时,须将项目合作协议上传至平台系统,未提供合作协议的将不予审核通过。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款一般按年度分2-3次下拨,请项目负责人登陆“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ISIS”查询自己的项目经费拨付情况,合理安排项目合作单位经费外拨。

7、此次到款均按《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http://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229/info48335.htm)进行管理。注意:本次到款均为项目的直接经费,不能在预算中支出绩效、管理费等。

8、请各项目负责人于1018日前完成预算提交工作,各二级单位科研秘书1020日前完成单位审核工作,科研部将于1025日前完成审核工作,请各二级单位科研秘书将本单位负责人的拨款表收齐后于1027日上午统一交科研部。

9、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平台技术支持电话82539926

科研部基金与平台办公室

欧阳俊,武芳,黄东

888360448883076888836041

一办公楼405房间,一办公楼404房间

科学研究部

2016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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