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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第四届长沙市优秀青年科技人才候选人的通知

2016年09月27日 09:22  点击:[127]

关于推荐第四届长沙市优秀青年科技人才候选人的通知

有关单位和个人

 为激励广大青年科技工作者在助力长沙创新驱动战略实施上建功立业,推动创新型人才健康成长,长沙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科协决定开展第四届长沙市优秀青年科技人才评选活动。现将我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在自然科学、工程技术以及相关科学领域,从事科技研究与开发、科学技术普及与推广、科技人才培养或者致力于促进科技与经济结合,并在第一线工作,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6年6月1日以后出生)的在长科技工作者。

二、评选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具有“献身、创新、求实、协作”的科学精神和优良的职业道德。

(二)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在自然科学研究领域取得重要的、创新性的成就和做出突出贡献;

2.在工程技术方面取得重大的、创造性的成果和做出贡献,并有显著应用成效;

3.在科学技术普及、科技成果推广转化、科技管理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产生显著的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

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在生产第一线,特别是在基层艰苦岗位上工作的青年科技工作者。

三、推荐名额:我校可推荐4名候选人。长沙市将产生不超过10名长沙市优秀青年科技人才候选人。

、推荐材料报送

报送候选人推荐材料的内容及要求如下:

(一)《长沙市优秀青年科技人才候选人推荐表》一式3份。

(二)《长沙市优秀青年科技人才专家推荐意见表》4份。

(三)候选人先进事迹材料(1500字以内)一式3份。

(四)候选人代表性成果和业绩证明材料一式3份。主要包括:

1. 公开发表的主要论文及专著(论文应注明发表的刊物名称、时间、刊期)及被他人引用的论文、专著证明;

2. 主要科技成果目录或知识产权证明(科技成果应以在国内做出的为主,被推荐人均应为主要完成人或主要贡献者,并注明科技成果或知识产权参与人数及个人排名情况,附有关部门的正式鉴定书);

3. 获奖证书复印件(包括获奖排名等材料,获奖证书与申报成果应一致);

4. 技术转化应用证明(取得经济效益的,要有实事求是的证明材料,并加盖有关单位财务章)。

上述证明材料,单独装订成册。

(五)候选人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JEPG格式电子文档)。

(六)报送推荐材料的时间为2016年 9 月 29日前。同时提交电子版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黄丽花

  联系电话88876073

  电子邮箱:kxb@csu.edu.cn

附件:

1、关于推荐第四届长沙市优秀青年科技人才候选人的通知.pdf

2、长沙市优秀青年科技人才候选人推荐表.doc

3、长沙市优秀青年科技人才专家推荐意见表.doc

校科协

                                     2016年9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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