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十二五”湖南省科技厅计划项目验收清理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湖南省科技厅《关于“十二五”期间湖南省科技计划项目验收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湘科监管[2016]7号),请做好“十二五”期间立项且期满未验收项目的清理工作,现通知如下:
1.未验收项目(附件2)中,逾期未验收项目请于
10月
10日
前完成验收清理工作并将相关验收材料报送科技厅。因项目负责人调离或其他原因等致使项目无法实施或验收的项目,需要向科研部提供明确项目终止及经费处理等意见材料,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由科研部发文向科技厅报告。
2.未验收项目(附件2)中,期满待验收项目,请通知项目负责人做好验收准备工作,具体验收方式和要求以科技厅通知或文件为准。
3.请各单位在
2016
年9月9日
前填写 《“十二五”湖南省科技厅计划项目验收清查情况表》(附件1)并发送到科研部邮箱hejianjun@csu.edu.cn。
4.请各单位高度重视,逾期不提交验收材料或说明原因的逾期项目,科技厅将采取降低信用等级,限制承担单位2017年项目申报,项目负责人纳入“黑名单”3年内取消申报资格等措施进行管理。
联系人:何建军,电话88877943
附件1:“十二五”湖南省科技厅计划项目验收清查情况表
附件2:中南大学“十二五”期间湖南省科技计划未验收项目清单
中南大学科研部
2016
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