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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完成2015年批准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青年基金项目第二笔到款下拨工作的通知

2016年12月30日 08:42  点击:[]

关于完成2015年批准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青年基金项目第二笔到款下拨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单位及相关项目负责人:

 2016年12月29日收到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基金项目到款1299.08万元(到款单号是k12-274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为我校2015年度获资助青年基金项目第二笔到款到款,相关项目清单见附件。为完成本次到款下拨工作,现将本次拨款的安排和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1、由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到款为集中到付,按财务处要求,集中到款需要科研部统一开具下拨单,故所有项目负责人在“研究与发展信息平台”上提交拨款表后必须打印一份经科研部和财务处审核通过的拨款单纸质件交学校科研部,否则无法完成经费下拨;

2、本次到款为第二笔经费,请在拨款表中如实填写原财务账号,务必保证项目款放在统一账号内;第一笔款所在财务账号为原财务账号,可以通过财务系统查询得到;

3、项目经费校内分拨:

按我校财务管理办法要求,由2015年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款按一项目一账号一负责人管理,项目款校内不再实际分拨给各项目参与人。若项目组成员间有任务分工需要进行经费分拨的可在到款之时在“研究与发展信息平台”中完成经费预算分拨工作,但经费只能在负责人统一账号上报账,所有票据均需要项目负责人签字报销。

4、项目经费校外分拨

若项目有合作单位(需在申请书中有合作单位,附属医院不属于合作单位)需要外拨经费,请各项目负责人提前签署合作研究协议,并协商好本次具体分拨经费金额,按实际要求填写预算表。完成项目经费分拨工作时,须将项目合作协议上传至平台系统,未提供合作协议的将不予审核通过。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款一般按年度分2-3次下拨,请项目负责人登陆“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ISIS”查询自己的项目经费拨付情况,合理安排项目合作单位经费外拨。

注意:提交拨款表时需要将合作协议复印件、计划书复印件、对方发票或负责人签字的借款单一并交科研部,否则无法办理经费外拨;

5、此次到款均按《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http://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229/info48335.htm)进行管理。注意:本次到款均为项目的直接经费,不能在预算绩效、管理费等。

6、由于处于年终关账核算期间,项目款将推迟到下学期开学后下拨,请各项目负责人于2017年2月22日前完成预算提交工作,各二级单位科研秘书2月24日前完成单位审核工作,科研部将于2月28日前完成审核工作,请各二级单位科研秘书将本单位负责人的拨款表收齐后于3月6日上午统一交科研部。

7、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平台技术支持电话82539926

科研部基金与平台办公室

欧阳俊,黄东

88836044,88836041

一办公楼405房间,一办公楼424房间

科学研究部

2016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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