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科研实验室基本条件建设,形成具有良好品质和规范的科研实验室标准,现对2018年科研实验室基本条件建设专项经费预算进行摸底。
一、申请原则
1、纳入预算的科研实验室必须有相对独立和集中的物理空间,有稳定的科研团队和较强的科研实力,有规范的管理制度和常态化运行机制。
2、纳入预算的科研实验室需提供科学详实、切实可行的建设内容、建设方案和建设目标。
3、此次纳入预算的科研实验室以政府批复的、由我校牵头组建的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国防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和上一轮评估为优秀的湖南省重点实验室优先。
二、经费预算范围
此次科研实验室基本条件建设专项预算范围,主要包括实验室房屋修缮、内部环境改善等。
请各二级单位和实验室组织研究,认真做好本单位“科研实验室基本条件建设专项项目经费预算摸底”工作。各实验室根据实际需求提出经费预算和使用说明,10月24日(下周二)前,将实验室主任签字二级单位盖章的纸质件报学校科研部405办公室,电子版发邮箱:wufang@csu.edu.cn。
联系人:武芳 王敏
联系电话:88830768 88877850
科研部
2017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