右侧背景图

湖南省智库专项委托课题结项要求

2019年11月15日 16:03  点击:[]

一、 总体要求

湖南省智库专项课题属于省社科基金专项类课题,参照省社科基金项目管理要求进行结项。

        二、成果要求

    (一)重大项目

    1. 重大项目(资助经费10万元)成果形式为1-2篇2600字左右最有价值的研究成果论文稿件(在省委宣传部《社科成果要报》或省社科院《决策参考·湖南智库成果专报》刊发)、一个3万字左右的研究报告和有关部门采纳应用的情况。

    2. 重大项目(资助经费20-35万元)。为使智库研究突出重点、强化应用、多出成果和提高资金使用绩效,2018年开始对立项意义重大、研究难度大、所需经费多的项目资助经费增至20-35万元。此类项目要按照国家和省社科基金相关管理办法,严格经费使用和结项管理。结项成果在重大项目(资助经费10万元)结项要求之上,还须将研究成果以研究报告(10万字以上)或论文集或专著形式由省社科办组织匿名通讯鉴定和会议鉴定(鉴定专家劳务费从项目资助经费中支出)。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课题结项成果,可以申请免于鉴定:①研究成果得到省部级以上党政领导肯定性批示并被有关部门采纳应用的;②在省级以上重要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定中发挥专家学者主导作用、专家意见稿被大量采用的;③研究成果获得省部级应用类成果一等奖及以上的;④研究成果获得湖湘智库研究“十大金策”的。

    (二)重点项目

    重点项目成果形式为1篇2600字左右最有价值的研究成果论文稿件(在省委宣传部《社科成果要报》或省社科院《决策参考·湖南智库成果专报》刊发)、一个2万字左右的研究报告0。

    (三)一般项目

    成果必须与立项文件要求的成果形式相符,同时:

    1.以论文或者研究报告结题的要求主持人以第一作者身份在省级以上核心刊物发表与主题相关的论文两篇以上;

    2.以著作结题的需提交著作出版物,如提交书稿,还需同时提交三名同行专家意见并附阶段性成果(论文两篇以上);

    3.发表的阶段性成果必须与课题名称相关,紧扣课题名称开展研究,确保有很高的关联度。

    4.研究报告或论文在《湖南日报》、《新湘评论》发表的,在结项时视为一篇核心期刊论文。

    (四)免于鉴定情况

    为突出智库项目研究特色,鼓励智库研究“提出对策、进入决策、形成政策”,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课题结项成果,可以申请免于鉴定:

    ①研究成果得到副省级以上党政领导肯定性批示并被有关部门采纳应用的;

    ②研究成果获得省部级应用类成果三等奖以上的;

    ③研究成果获得湖湘智库研究“十大金策”或优秀成果的;

    ④研究报告或论文在中央“三报一刊”发表,或被《新华文摘》、《中国社会科学文摘》全文转载的。

        三、提交材料要求

    1.《湖南省哲学社会科学基金课题结项审批书》2份,A4纸型打印,于左侧装订;需计财处、审计处审核的栏目,由项目负责人自行前往相关部门沟通并盖章;内附计财处审核并盖章的项目支出明细;

    2.成果简介2份;

    3.结项成果1套,如结项成果为论文,需复印期刊的封面、封底、版权页、目录页与论文正文。

以上材料用牛皮纸信封袋袋装,并将《结项审批表》封面复印贴于其上。纸质材料请报送一办503室,《结项审批书》电子版发至rwskc@csu.edu.cn.



上一条: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国特色新型高校智库建设推进计划》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开展湖南省专业特色智库评选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