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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湘江青年社科人才”的通知

2023年07月10日 16:07  点击:[]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省社科人才队伍建设 ,培养和造就一批优秀青年社人才,结合我省实际,省社科联决定组织实施“湘江青年社科人才”培养工程。现就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湖南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批示精神 ,紧紧围绕人才强省战略 ,根据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需 ,遵循社会科学发展和人才发展规律 ,优化社科人才培养模式 ,创新社科人才培养载体 ,进一步营造良好的社科人才成长环境 ,促进高层次、创新型哲学社会科学人才队伍的可持续发展 ,繁荣全省哲学社会科学事业 ,助推湖南实现省向文化强省的历史性跨越。

二、目标任

2023 年起,每年遴选支持一批哲学社会科学领域的优秀青年才,每批 20 人以内。通过系列措施,努力培养一批科研能力突出、成长潜较大的青年社科拔尖人才,形成与国家、省级社科人才培养工程互衔接的青年社科人才队伍建设体系 ,逐步形成我省社科各领域层次领军人才的重要后备力量 ,增强我省哲学社会科学整究水平和创新能力 ,推动哲学社会科学事业高质量发展。

三、遴选条件

() 基本条件

在湖南工作 ,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 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遵纪守法 ,品行端正;

2. 学术操守和职业道德 ,学风正派 ,诚实守信;

3. 年龄一般在 40 周岁以下;

4. 一般应具有正高级职称。

() 专业条件

应至少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申报人为主持人或第一完成人)

1.研究成果获得过省部级社科优秀成果奖三等奖(含三等奖) 一项(含一项)

2.持承担过国家社科基金项目 、国家自科基金 (管理学部) 项目一项 (含一项) 以上。

推荐方式

个人自愿申报 、学校推荐方式。

1.申报人所在二级单位须对申报对象的政治素质、道德 品质学术水平、科研能力、工作业绩等作出评价,提出推荐意见。

2.学校按照“公正 、平等 、择优”的原则 ,负责遴选推荐。推荐候选人时,充分考虑学科合理分布 ,避免集中在某些学科。

省社科联评选程序

1.省社科联按评选条件,对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

2.对符合条件的候选人,省社科联负责组织综合评审,提入培养工程的人选名单。

3.公示。

4.公布“湘江青年社科人才”培养工程人选名单。

六、培养措

省社科联向入选人才所在单位印发入选文件 ,为入选人才颁发“‘湘江青年社科人才’培养工程入选证书”,并采取课题立宣传推介等多种方式对入选人才开展支持培养。

()课题立项支持 。省社科联设立“湘江青年社科人才”养工程专项课题 ,面向入选人才择优立项;在省社科智库课题项目立项上,优先考虑入选人才。

()参与决策咨询。入选人才优秀研究成果优先推荐刊发《湖南科研究》,并呈送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优先推荐参加省委 、省政府重要文件起草、重大决策咨询服务 、“我有‘金点子 -省政府工作报告意见建议征集等;邀请参加社科专家基层行基层决策咨询活动;优先向有关省直部门推荐为智库专家人选;优先推荐为社科类社会组织相关职务人选。

() 推荐优秀成果 。入选人才优秀研究成果优先推荐刊发《湖南社会科学》《船山学刊》,成果推荐参加省社会科学界学会征文评选 ,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 分类交流锻炼 。每年以学科门类或专项研究分组,术沙龙 、交流会等形式 ,搭建入选人才交流平台;支持参与 “湖湘大讲堂”等社科普及活动

七、材料报送

1.候选人的推荐材料包括:“湘江青年社科人才”培养对象申请表 (见附件) 一式四份 ,代表性科研成果、获奖情况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一份。申报材料用牛皮袋装好,贴上封面。同时发送《申报表》、证明材料电子版至rwskc@csu.edu.cn

2.二级单位提供材料:各二级单位须对申报对象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学术水平、科研能力、工作业绩等作出评价,提出推荐意见。纸质材料须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3.材料报送时间:202391日。



联 系 人:罗梦良

联系电话:88877942

电子邮箱:rwskc@csu.edu.cn

办公地址:第一办公楼503办公室


附件“湘江青年社科人才”培养对象申请表



科学研究部  

  2023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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