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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优化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经费拨款流程的通知

2021年04月09日 09:12  点击:[]


各二级单位及相关项目负责人:

由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按项目承担单位批量下达经费,且我校获批项目数量多,故每笔经费来款均涉及超百个项目,为进一步简化程序、缩短经费划拨时间,避免部分项目负责人因个人原因未及时登录科研平台完成项目拨款表导致项目已经结题尚有经费未入账的情况,现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经费拨款流程进行优化,根据项目存在外协单位与否、分方式下拨,具体操作及其他注意事项如下:

1、无外拨经费的项目,由各单位汇总填报并提交《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直接/间接经费集中下拨信息统计表》(以下简称《统计表》,见附件)后集中下拨。科研部将根据每次来款信息编制《统计表》下发至各单位科研秘书;科研秘书在收到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本单位项目经费预算分配信息登记,并将《统计表》电子版和盖章的纸质版交学校科研部;科研部将于5个工作日内完成《统计表》的审核与汇总工作,并编制《经费下拨审批单》一并送达计财处;计财处将根据《经费下拨审批单》及时将经费分拨到各项目财务账号。

2、有外拨经费的项目,由项目负责人在科学研究与信息发展平台自行完成下拨手续。在各单位进行《统计表》填报过程中,项目负责人须提前告知二级学院科研秘书有经费外拨需要,并在《统计表》中注明。同时,项目负责人应在经费到校60天内,通过科学研究与信息发展平台完成经费拨款表的填报,并在科研部和财务处审核后按财务审核信息的要求将相关材料交至学校科研部。未按此要求在限定时间内提交拨款数据的项目,科研部将不办理经费下拨。

3、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完善科学基金项目和资金管理的通知》(国科金发财〔201931号)中第5条:“赋予科研单位项目经费管理使用自主权。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直接费用中除设备费外,其他科目预算调剂权全部下放给依托单位。设备费预算一般不予调增,确需调增的需报自然科学基金委审批;设备费调减、设备费内部预算结构调整、拟购置设备明细发生变化的,由依托单位审批,依托单位要切实履行审批职责。”和《中南大学纵向科研经费管理办法》(中大财字〔201923 号)第七条、第十一条中关于间接费用分配及使用比例和调整条款等规定,为做好设备费预算的控制和间接费用的分拨,《统计表》中需核定经费拨付校区,直接经费首次到款的项目须填写设备费预算金额;间接经费需核定项目组管理费和绩效金额。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提交拨款信息的项目,科研部将直接经费按没有外拨经费处理;间接经费在扣除学校管理费、二级单位管理费后的剩余部分按分半等额拨付至项目组管理费和绩效。

4、2021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间接经费已到校,共计5377.5208万元,涉及项目1802项,具体《统计表》见附件2,本次间接经费将按本通知要求完成下拨工作。

5、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欧阳俊 88836044  ouyangjun@csu.edu.cn

    校本部一办公楼424房间


    附件:1.《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直接/间接经费集中下拨信息统计表》模板

    2.2021年度间接经费《统计表》


科研部

202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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