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单位及项目负责人:
根据《关于下达2023年第一批长沙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经费(高校院所)的通知》(长财教指[2024]46号)、《中南大学纵向科研经费管理办法》(中大财字[2024]16号)、《中南大学科研项目经费“包干制”管理办法》(中大科字[2022]33号)要求,为加快经费认领、提高经费使用效能,现组织开展2023年度长沙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经费认领工作。
1.立项项目信息完善
我校2023年度长沙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立项数据已在学校科研管理及大数据服务平台中导入,各项目负责人可以在科研项目列表看到待完善项目信息。主要注意事项:按照任务书录入相关信息,上传①项目申请书(系统导出带水印版)、②任务书(盖章版扫描)、③中南大学实验项目安全环保风险评估表(附件1)、④中南大学科研经费“包干制”项目负责人承诺书(见附件2 《中南大学科研项目经费“包干制”管理办法》(中大科字〔2022〕33号)文件中附件1)、⑤联合申报协议(若有则上传盖章扫描版;无合作则不上传)。经二级单位、科研部依次审核通过,系统显示为“业务办理完成”即可。
2.经费下拨
待所有项目“业务办理完成”后,所有项目经费信息会由科研部从后台统一导入,无需项目负责人通过系统认领,届时科研管理及大数据服务平台中数据会直接同步至财务系统。请各单位认真组织好本单位经费认领工作。
附件:1.中南大学实验项目安全环保风险评估表
2. 《中南大学科研项目经费“包干制”管理办法》(中大科字〔2022〕33号)
科学研究部
2024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