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完成部分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2020年度直接经费下拨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单位及相关项目负责人:
2020年4月我校收到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基金项目四笔直接经费到款,来款单位为:k4-61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k4-62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k4-64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k4-65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此款项为我校2016年到2020年度获得资助的部分项目的直接经费款,共包括498项,经费合计9659.301万元,相关项目清单见附件。此外还有2019年12月底的四笔到款,由于财务关账和疫情原因暂未下拨,也请按此通知办理,具体项目清单见附件。为尽快完成本次到款下拨工作,现将本次拨款的安排和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1、由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到款为集中到付,按财务处要求,集中到款需要科研部统一开具下拨单,故所有项目负责人在“科学研究与发展信息平台”上提交拨款表,经科研部和计划财务处审核通过后才能完成下拨;
2、科研部和财务部门审批完成后,由科学研究部统一完成下拨手续,各项目负责人不再需要提交纸质拨款单;
3、本次到款为大部分项目为非首笔经费,请在拨款表中如实填写原财务账号(即财务系统中的项目编号),务必保证项目款放在统一账号内;原财务账号,可以通过财务系统查询得到;
4、经费校内分拨:
按我校财务管理办法要求,由2015年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款按一项目一账号一负责人管理,项目款校内不再实际分拨给各项目参与人。若项目组成员间有任务分工需要进行经费分拨的可在到款之时在“研究与发展信息平台”中完成经费预算分拨工作,但经费只能在负责人统一账号上报账,所有票据均需要项目负责人签字报销。
5、项目经费校外分拨:
若此次直接经费中有外协费需要拨出的,请项目负责人上传已经签订的合同(协议)、《资助项目计划书》。并将合同(协议)复印件一式两份、《资助项目计划书》一式两份、《借款单》或对方发票(均需要项目负责人签字)与拨款表1份一起报送科研部,未提交上述纸质材料的将不予拨付。
6、此次到款均按《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http://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229/info48335.htm)进行管理。注意:本次到款均为项目的直接经费,不能在预算绩效、管理费等。
7、由于疫情期间,为便于集中审核,请各项目负责人在6月10日前完成网上填报工作。
8、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科学研究与发展信息平台技术支持电话18684969084
科学研究部 欧阳俊 88836044
一办公楼424房间
计划财务处 刘思炜 88877356
二办公楼111房间
科学研究部
计划财务处
2020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