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湖南省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的通知,我校将组织湖南省科学技术奖评审专家的推荐入库工作。请各有关单位按照要求做好本单位评审专家的推荐工作。
本次推荐专家的总体原则为注重推荐在一线从事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工作的科技工作者,鼓励推荐两院院士、
863
专家组成员、
973
首席专家、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长江学者,鼓励推荐省内大、中型企业的高级技术专家,适当推荐从事管理工作的副厅局级以上管理干部。
一、推荐专家的具体要求:
(一)
符合湖南省科学技术奖励评审专家条件(见附件
1
)
(二)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优先推荐:
1、
两院院士、
863
专家组成员、
973
首席专家、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长江学者;
2、
获得省部级二等奖以上科技奖励前三完成人或获得国家科技奖励的前五完成人;
3、
担任国家级专业委员会委员或省级专业委员会委员以上职务的。
二、推荐程序:
各单位结合实际,认真组织,严格标准,择优推荐(推荐不限名额和专业)。
1
、确定专家人选,填写本单位专家推荐汇总表(见附件二);
2
、通知专家本人下载并填写专家信息录入系统(见附件三),生成提交文件;
推荐工作截止日期:
2012
年
11
月
28
日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阮丽君
88877942
孟渠成(医学)
84805217
王广楠
88876073
附件:
一、湖南省科学技术奖励评审专家条件
科学研究部
2012
年
9
月
26
日
附件一
湖南省科学技术奖励评审专家条件
为保证我省科学技术奖励评审工作的权威性、科学性和准确性,决定组织对我省科学技术奖励评审专家进行扩充和更新,为保证评审专家的质量,推荐的专家应符合如下条件:
1、
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和社会公德。
2、
具有严谨的科学态度和良好的职业道德,为人公道正派,学风严谨。
3、
遵守评审纪律,不泄露评审情况、评审结果和候选人的技术秘密。
4、
热心科技奖励工作,积极参加评审活动。
5、
有较广的知识面和较丰富的科学研究或技术开发的阅历,熟悉本专业、本学科领域国内外当前的科学技术发展动态。
6、
目前仍然在研究开发、专业管理一线从事研究开发或专业管理工作。
7、
有较好的综合分析评价能力和表达能力。
8、
身体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
70
岁,院士等资深专家可以适当放宽(不超过
80
岁)。
具有教授、研究员、高级工程师或同等级别技术职称;从事管理工作者应为副厅局级以上(含副厅局级)管理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