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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上报2012年度高等学校博士学科点专项科研基金资助课题研究工作总结的通知

2016年05月05日 08:14  点击:[]

关于上报2012年度高等学校博士学科点专项科研基金

资助课题研究工作总结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及相关项目负责人:

接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通知(见附件1),根据《高等学校博士学科点专项科研基金管理办法》第十九条规定,现开展2012年度高等学校博士学科点专项科研基金(以下简称博士点基金)资助课题总结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请各单位科研秘书通知本单位2012年博士点基金资助课题的负责人(资助项目清单见附件2),登录“科技评价与评审管理信息系统”(http://211.151.90.194/bsdjj),下载《2012年博士点基金资助课题结题模板》(以下简称《工作总结》)结题模板或直接下载附件3,安装模板后进行填写。

2、课题负责人填写完成《工作总结》并校验加锁后将生成的数据文件,即文件扩展名为“.dat”(命名方式为:课题编号.dat)交给各单位科研秘书,各单位统一收齐后于学校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数据发送给科研部管理人员。

3、课题负责人填写完成《工作总结》并校验加锁后将《工作总结》打印一式一份,并单独打印一份《高等学校博士学科点专项科研基金资助课题财务决算表》(决算表为《工作总结》中第九项),《工作总结》和单独的《高等学校博士学科点专项科研基金资助课题财务决算表》需要由课题负责人、财务负责人、审计负责人签字盖章。

4课题负责人完成财务部门章、审计部门签章和负责人签名后交给各单位科研秘书(注意封面上必须签名),各二级单位教授委员会对课题完成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并签署评审意见。各单位统一收齐后于学校截止时间前将纸质文件报送给科研部。

5、根据《关 于组织 博士点基金资助课题论文稿件的通知》(教技发中心函[2004]19号)的要求和课题申报承诺,在研课题结题前应在“中国科技论文在线”网站(http://www.paper.edu.cn)“首发论文”栏目发布2篇及以上论文,或者在《中国科技论文》(中文核心期刊,网址为http://journal.paper.edu.cn)期刊上发表1篇及以上论文。

6、对因故未能完成的2012年度博士点基金资助课题,课题负责人应提交书面报告说明情况并申请延期结题,书面报告须由二级单位科研主管领导签字并盖二级单位公章,于截止时间前交学校科研部,学校科研部签署意见后统一上报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

72011年度未达到结题条件而申请延期结题的项目请下载2011年工作总结模板,并参照以上要求提交电子版和纸质版材料。

8、其他注意事项

1)提交材料包括《工作总结》纸质版1份、单独成页的《高等学校博士学科点专项科研基金资助课题财务决算表》1

2)电子材料为课题编号.dat,建议检查保护后将整个文件夹上交;

3)受理时间安排

电子版2016526日上午10前发送到联系人邮箱;

纸质版请于2016527日上午送学校科研部。

9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学校科研部联系人:

欧阳俊、黄东

8883604488836041  

ouyangjun@csu.edu.cn若文件太大可以发到QQ邮箱或通过QQ在线传送。

校本部一办公楼405房间

2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基金处联系人:

联 系 人:廖与禾、刘昕民

联系电话:(01062514684

电子邮件: jijin@cutech.edu.cn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35

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基金处

编:100080

科学研究部

2016/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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