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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拨2019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新获资助项目直接经费的通知

2019年10月08日 14:40  点击:[]

关于下拨2019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新获资助项目直接经费的通知

 

各二级单位及相关项目负责人:

  2019年9月28日收到国家自然科学基金2019年新资助项目的首笔直接经费到款,来款单位分别为:k9-144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和k9-188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此款共包括498项项目经费,经费合计13293.64万元,相关项目清单见附件。为尽快完成本次到款下拨工作,现将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1、请各单位通知相关项目负责人登录“科学研究与发展信息平台”新增项目并上传《申请书》、《批准通知书》即《关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批准及有关事项的通知》、《资助项目计划书》,有合作单位需要外拨经费的还需上传合作协议。完成新增项目后再生成拨款表。

2、由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到款为集中到付,按计划财务处要求,集中到款需要科研部统一开具下拨单,故需项目负责人在“研究与发展信息平台”上提交拨款表;经科研部和计划财务处审核通过后;再由科研部根据“科学研究与发展信息平台”中最后审核通过时间先后顺序,分批次开具下拨单;最后由各校区财务按下拨单进行下拨。

3、此次到款均为直接经费,批复总经费为《资助项目计划书》上直接经费数额,请严格按照《资助项目计划书》内容填写各栏目金额,本次到款额为批复直接经费的50-60%(面上项目为50%,青年基金为60%),剩余经费计划于2021年4月和2022年4月拨付,其中青年基金分2次拨付,面上项目分3次拨付(后两次拨款额度依次为30%,20%),请根据经费总预算合理预算本次到款经费。

4、科研部和财务部门审批完成后,由科学研究部统一打印拨款单,各项目负责人不再需要提交纸质拨款单;

5、经费校内分拨相关要求:

按我校财务管理办法要求,由2015年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款按一项目一账号一负责人管理,项目款校内不再实际分拨给各项目参与人。若项目组成员间有任务分工需要进行经费分拨的可在到款之时在“研究与发展信息平台”中完成经费预算分拨工作,但经费只能在负责人统一账号上报账,所有票据均需要项目负责人签字报销。

6、项目经费校外分拨:

按计划财务处要求,若项目有合作单位,本次到款中有外协费需要拨出的项目,请项目负责人上传已经签订的合同、《资助项目计划书》。并将合同复印件一式两份、《资助项目计划书》一式两份、《借款单》或对方发票(均需要项目负责人签字)与拨款表1份一起报送科研部,未提交上述纸质材料的将不予拨付。

7、此次到款均按《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http://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229/info48335.htm)进行管理。

8、请各项目负责人和二级单位于10月30日前完成网上提交和审核。科研部将于11月10日前开始下拨工作,此次来款超过1.3亿元,涉及498个项目,工作量巨大,请各单位通知到人,尽可能一次性完成项目拨款。

9、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平台技术支持电话82539927-805

欧阳俊

88836044

一办公楼424房间

科学研究部

2019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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