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单位及相关项目负责人: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中央财政科研经费管理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21〕32号)和财政部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关于印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21〕177号)中对改革完善中央财政科研经费管理的相关要求,现对2021年新获资助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首批经费开展集中下拨工作。
1.11月4日收到首笔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直接经费款共计9651.1500万元(经费清单见附件1《集中下拨单》),来款单位: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用途:k11-18。此次到款为预算制项目的部分经费,包干制项目经费尚未到校。后续来款将按此通知流程办理,不再发布通知;
2.对于批量到款的项目经费将采取《集中下拨单》和科学研究与发展信息平台两种渠道相结合方式进行下拨;
3.无外拨经费的项目,采用《集中下拨单》方式集中下拨,科研部将根据每次来款信息编制《集中下拨单》,并及时发给各单位科研秘书,科研秘书在收到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本单位项目人员信息和经费预算分配信息登记,并将《集中下拨单》电子版和盖章的纸质版表格交学校科研部。科研部汇总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下拨单审批工作,财务处将根据《集中下拨单》内容及时将经费分拨到各项目财务账号中;《集中下拨单》中直接经费需核定校区、项目负责人工号、非首次到款需要填写项目原财务账号;间接经费需核定校区、项目组管理费和绩效金额等;
4.到款中有经费需外拨的项目必须通过科学研究与发展信息平台完成下拨手续。项目负责人须提前告知二级学院科研秘书项目有外拨情况,在二级学院提交的《集中下拨单》中注明有外拨经费,并通过科学研究与发展信息平台完成经费拨款表的填写,并在科研部和财务处审核后将拨款表等材料交学校科研部;未按此要求提交项目拨款数据的项目,科研部将按在限定时间内未按要求提交《集中下拨单》的项目进行处理;
5.外拨经费需要上传和提交的材料有
(1)在科学研究与发展信息平台中新增项目信息并上传项目申请书、计划任务书、合作协议,新增拨款表提交科研和财务部门审核;
(2)拨款表审核通过后,打印一份拨款表,并提交①纸质版的计划任务书一式两份、②合作协议一式2份(复印件即可)、③收款方开具的收据或发票,若暂时无法获得收据和发票可以先由提供项目负责人签字的借款单,④外拨经费超过10万元还需额外提交项目负责人签字《中南大学大额资金支付审批单》。
6.在限定时间内未按要求提交相关《集中下拨单》的项目科研部将按直接经费没有外拨经费处理;间接费在扣除学校管理费、二级单位管理费后剩余经费按项目组管理费和绩效各一半下拨。
7.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欧阳俊 88836044 ouyangjun@csu.edu.cn
校本部一办公楼424房间
科学研究部
2021年11月8日
附件:k11-18-2021年新获资助项目经费集中下拨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