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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我校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

2021年12月01日 11:19  点击:[]

各二级单位及项目负责人:

根据湖南省科技厅基金办《关于规范省自科基金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现组织我校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附件2)结题工作,具体如下:

一、结题对象

在研的2019年度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已收到湖南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邮件或短信通知结题的项目;各项目负责人严格按照邮件或短信要求进行结题。

二、时间安排

1215日前,项目负责人应在系统提交验收材料,学校同步系统审核提交。

三、系统要求

项目负责人应按照要求(附件1)在湖南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http://61.187.87.55/)填写科技报告、验收报告,提交验收材料,具体要求如下:

1.《项目研究工作总结》中的项目负责人签字、专家签字及学术委员会负责人签字均需完成签字后扫描以PDF文件上传。

2.《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经费决算表》中的项目负责人签字、财务部门(签章)、审计部门(签章)、依托单位科技管理部门(签章)完成后扫描上传PDF文件。

3.科研成果附件中论文、专利、著作、奖项等材料PDF版请用亮色系或特殊符号明确标注出负责人姓名和基金号。

三、签章安排

所有用章请通过公文协同系统申请科研业务章,在项目名称中写“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XXX项目结题用章”,在备注中写“学术委员会负责人签字章、财务及审计部门章”。各二级单位可汇总后统一申请用章,各项目负责人也可单独申请用章。完成用章审批后打印审批表可按如下顺序盖财务部门(签章)(二办111)、审计部门(签章)(二办203)、依托单位科技管理部门(签章)(一办407)及学术委员会负责人签字章(一办401)。

完成盖章后,项目负责人按要求扫描上传至系统并完成提交。


科学研究部 

202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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