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单位及相关科研人员:
根据《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下达2022年第二批创新型省份建设专项资金(省自然科学基金)的通知》(湘财教指〔2022〕25号,附件1)以及《湖南省科研项目经费“包干制”试点改革实施方案》(湘科发〔2021〕132号)、《中南大学纵向科研经费管理办法》(中大财字〔2021〕35号)、《中南大学科研项目经费“包干制”管理办法》(中大科字〔2022〕33号,附件2)和《中南大学实验室和实验项目安全环保风险评估实施细则(试行)》(中大资字〔2021〕15 号,附件5),现开展我校2022年度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经费(附件3)认领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1. 按照科学研究部《关于科研管理与大数据服务平台上线试运行的通知》(https://kxyjb.csu.edu.cn/info/1902/10556.htm)及对纵向经费拨款的要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经费均需进入科研管理与大数据服务平台(后简称科研管理平台)进行认领。
2. 11月28日前,各项目负责人通过“科研管理及大数据服务平台”(网址:kyxt.csu.edu.cn)完成项目立项与经费认领。
(1)项目立项。通过平台中“科研项目→新增纵向一般”完成项目信息填写,其中,统计归属选择“科技类”、项目级别选择“省部级”、项目来源单位填写“湖南省科技厅”、是否存在间接费选择“否”、配套经费填写“0”、自筹经费填写“0”、上传实验室项目环评表(盖章扫描版,附件6)与计划任务书(盖章扫描版);其余相关信息严格按照任务书内容填写;教育部统计信息 中 项目来源 选择“省、市、自治区科技项目”,详细信息 中 课题类型 选择“项目”;在项目文档栏中需上传申请书、任务书、中南大学科研经费“包干制”项目负责人承诺书(盖章扫描版,见中大科字〔2022〕33号文中“附件1”);数据提交成功后,待二级单位完成审核即可进行经费认领!
(2)经费认领。当项目为“审核状态:学院通过”,即可在 入账办理 中进行经费认领,可用如下信息进行查询“来款单位:湘财教指【2022】25号;摘要:创新型省份建设专项1-创新型省份建设专项资金(自科基金);来款金额:6210.0万元”,在“湘财教指【2022】25号”来款中点击 认领;选定项目名称点击进入经费认领界面:认领金额为项目批复额度、来款类型选择“直接经费”,其余信息按照流程指引及负责人相关信息进行填写,完成后提交。
3. 11月30日前,二级单位管理员通过“科研管理及大数据服务平台”完成本单位所有项目经费认领的审核。注意事项:①保证本单位所有项目完成经费认领;②确认上传的任务书、实验室项目环评表、“包干制”项目负责人承诺书均为盖章扫描版;③确定认领经费额度与批复额度一致、认领人为项目负责人。
4. 12月1日前,科研部将在平台完成审核。
5. 12月7日前,待计划财务处完成审核后,各二级单位提交2022年度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经费下拨审批单(附件4)的纸质版至科研部一办424室,word+扫描版(附件4)发送至wlccsu@126.com。
6. 12月8日,科研部审批签字后将各二级单位经费下拨审批单统一提交至计财处。
7. 由药学院承担的3项科药联合基金需按照上述流程从“湘财行指【2022】27号”来款中点击 认领,可用如下信息进行查询“来款单位:湘财行指【2022】27号;摘要:药品监管及医疗器械监测专项(市县);来款金额:40.0万元”。
*注意事项:①各项目负责人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经费认领;②各二级单位应提交包含本单位所有项目的经费下拨审批单;③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的项目由各二级单位自行办理经费认领;④请各二级单位科研秘书认真组织,保障每个项目及时完成经费认领;⑤各二级单位统一留存本单位所有省基金项目的“实验项目环评表”与“‘包干制’项目负责人承诺书”的纸质版。
联系人:科研部 王老师 0731-88876734
计财处 瞿老师 0731-88877356
科学研究部
2022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