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单位:
为加强对全校师生的科研诚信教育和学风建设,提升全校科研工作者的科学道德精神,进一步明确学校学术规范标准,夯实学术规范理念,预防学术不端行为的发生,营造风清气正的科研氛围,根据中大办会字〔2019〕65号文件精神,在全校范围内开展科研诚信及学风建设宣讲教育活动(以下简称“教育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宣讲活动分二级单位进行,请各单位于2019年12月31日前举行,以《中南大学科研诚信及学风建设相关规定简要读本》(附件1)及PPT(附件2)为主要内容,结合各二级单位实际情况,由二级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或主管院长主讲。
2.根据国家和学校关于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的有关政策规定及要求,各二级单位结合教育活动,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的科研诚信及学风建设实施细则。
3.各二级单位结合教育活动开展一次单位内的自查自纠工作,并形成总结报告。
4.各二级单位将教育活动情况统计表(附件3)、科研诚信及学风建设实施细则、自查自纠总结报告电子版及盖章后纸质版于2020年1月10日下班前交至学风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联系人:龙 瑶 邮箱:longyao@csu.edu.cn
电话:88877133 地址:一办公楼501
附件:1. 中南大学科研诚信及学风建设相关规定简要读本
2. 中南大学科研诚信及学风建设相关规定解读
3. 科研诚信及学风建设宣讲会情况统计表
科学研究部(学风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