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下达2020年第三批创新型省份建设专项资金(省自然科学基金)的通知》(湘财教指〔2020〕20号)(http://kjt.hunan.gov.cn/kjt/xxgk/xmxx/jfxd/202008/t20200827_13710196.html)(附件1)和我校财务相关管理规定,为提高省财政专项资金的预算执行进度和资金使用效益,现开展我校2020年度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经费集中认领的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1.10月20日前,各项目负责人通过“科学研究与发展信息平台”(http://202.197.71.33/desktop/loginshow?u=http%3A%2F%2F202.197.71.33%2Fdesktop%2F)在 湘财教指【2020】20号款项(来款日期:20200929;来款单位:湘财教指【2020】20号;到款金额:47,300,000.00元;用途:创新型省份建设专项资金(自然科学基金))中完成认领(系统操作见附件4、各项目经费明细见附件2),其中预算与任务书中一致并严格按照学校财务规定(总经费=直接经费+间接经费;间接经费=(直接经费-设备费)*30%。间接经费中绩效支出一栏填写上限为间接经费总额*60%)。
2. 10月25日前,二级单位管理员通过“科学研究与发展信息平台”完成本单位所有项目经费认领的审核,查看任务书(水印版)是否上传、预算编制是否与任务书一致、间接费用及管理费用是否符合学校及二级单位要求等事项。
3. 10月28日前,科研部将在平台完成审核;11月4日前,计财处将在平台完成审核。
4. 11月8日前,各项目负责人通过平台下载、双面打印拨款表单一份提交至各二级单位。
5. 11月10日前,各二级单位整理好本单位所有项目的拨款表单及本单位2020年度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经费下拨审批单(附件3)的纸质版交至科研部一办424室,电子版(附件3)发送至wlccsu@126.com。
6. 11月11日,科研部在完成审核后将各二级单位经费下拨的相关材料统一提交至计财处。
7. 注意事项:各项目负责人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经费认领;各二级单位需提交本单位所有项目的拨款表单及单位经费下拨审批单(附件3);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者由各二级单位自行办理经费认领;请各单位认真组织宣传。
联系人:科研部 王李昌 0731-88876734
计财处 刘思炜 0731-88877356
科学研究部
计划财务处
2020年10月13日